上海发布“26条”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

上海法治报 2025年04月18日 王葳然

  □  见习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近日,上海出台《新时代新征程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聚焦六个方面,提出了26项工作措施。昨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若干措施》的有关情况。《若干措施》提出,要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完善防范化解政府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动态调整市场监管领域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同时依法依规打击惩治涉企造谣传谣、以负面舆情进行勒索等行为。

  记者在会上获悉,《若干措施》在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方面指出,要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持续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起草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应当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等;确保建设工程招投标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持续推行现场分散评标与远程分散评标,统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规范建设工程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的承发包行为等;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提高采购透明度,定期更新入围供应商名单,用好政府采购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政策,强化政府采购诚信履约,发挥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作用。

  同时,在加快完善民营企业投融资支持政策方面,《若干措施》聚焦拓宽民营企业发展空间,解决融资难问题,提出支持民营企业扩大有效投资,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领域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绿色燃料、循环经济等绿色低碳转型重点应用场景建设;同时,加大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力度,推动融资服务中心下沉至更多重点产业园区和街镇;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加强上市辅导、法律服务等,鼓励民营企业聚焦新质生产力强链补链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并购重组,支持民营上市公司运用回购、股东增持等工具进行市值管理,鼓励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扶持资金等支持民间投资项目。

  此外,《若干措施》对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提出两项措施。一是持续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完善防范化解政府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对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加强审计监督,提高账款支付效率,健全中小企业合同纠纷法律救济机制,推动行业协会和相关机构建立账期信息定期披露制度等。二是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动态调整市场监管领域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将政府违约失信情况纳入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探索信用修复集体救助机制等。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措施》强调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在加强民营经济法治保障方面,提出研究制定本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规范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引导民营企业合规经营等;同时,要优化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推行“风险+信用”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和涉企“检查码”,提高规范性、一致性、协同性,减少非必要现场检查等;深化包容审慎监管,细化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形,联合苏浙皖制定出台新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减轻行政处罚规定等;依法依规办理涉企案件,完善防止超标的查封长效机制,健全经济犯罪案件特定环节提级审批机制,完善公安机关刑事办案协作机制,加强商事调解与仲裁、公证、鉴定联动等;依法依规打击惩治涉企造谣传谣、以负面舆情进行勒索等行为,维护民营企业网上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