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近日,闵行区人民法院首次通过“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完成不动产线上查封并促成案件执结,通过“数据多跑路”为当事人追回执行款“加速度”。
据悉,今年3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总对总”不动产网络查封登记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江苏、浙江、山东、甘肃8个试点省(区、市)“总对总”不动产网络查封登记渠道已正式联通,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上述地区的不动产进行网络查封。
今年4月,上海某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某因曹某某、石某某未支付货款将两人诉至法院。后实业公司虽拿到胜诉判决,但曹某某、石某某仍未支付货款并失联。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通过“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开展调查。经查,被执行人曹某某、石某某无现金可供执行,但是石某某在江苏省阜宁县有一处不动产。承办人于4月7日通过“总对总”发起查封。当日,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查封手续。
查封完成后,承办人电话联系石某某,告知其财产已被查封,若仍拒不履行将启动处置程序。被执行人石某某表示其会筹措资金,尽快支付执行款。5月14日,承办人接到了石某某电话,其表示已将执行款足额存入法院冻结的账户,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