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新政:

老旧电梯更新可提取公积金

上海法治报 2025年05月30日 王葳然

  □  见习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为支持职工筹集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费用、改善居住条件,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印发了《关于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支持老旧电梯更新有关政策的通知》,新政将于7月1日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根据《通知》规定,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经业主依法表决通过,小区业主大会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需要分摊电梯更新费用的居民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电梯更新中个人应分摊的自筹部分的费用。公积金提取申请人包括业主本人及其配偶、本人父母、子女(含子女配偶)。如果申请人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需要符合当前贷款无逾期的条件。申请人可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的五年内,一次性或分多次提取。

  在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金额方面,申请人对于其所在楼栋内需要更新的每部电梯,可根据房屋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50元提取住房公积金。项目竣工决算后,如申请人实际分摊的自筹部分的费用超过这一标准的,经业主委员会确认后,可以按照实际分摊的自筹部分的费用办理补充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