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葳然
船舶所有权争议、外贸行情低迷、合伙人反目……近期,一起涉及数千万元船舶处置的商事纠纷在普陀区桃浦镇“三所联动”服务中心纠纷调解室完成调解。经过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的联合“会诊”,这艘争议船只最终在法理与情理的平衡中找到了“破冰”出口。
隐名持股埋隐患
十多年前,老高等多名合伙人与企业家陈总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艘大型货轮,约定老高等人占49%所有权,陈总占51%。随着陈总创办的集团不断发展壮大,这艘船被登记至公司名下,但双方私下签订协议,老高等人仍享有49%权益。
然而,近年外贸行情持续低迷,船舶运营收益锐减。老高等人要求集团出售该船只并按比例分配款项,但船舶登记信息与私下协议的不匹配,加上难寻买家,双方矛盾逐渐升级。2024年年底,多次协商未果后,老高等人向桃浦镇“三所联动”服务中心寻求帮助。
“表面上是一艘船该不该卖的问题,实际涉及物权登记、隐名股东权益、市场风险分担等多重法律难点。”桃浦司法所调解员回忆,调解初期,双方火药味十足——老高等权利人一方质疑集团“故意拖延变卖”,集团方则强调“市场价太低,卖船就是直接亏损”。
于是,调解团队迅速厘清这起纠纷的三个关键症结:尽管存在私下协议,但船舶登记信息缺失导致老高等人的权益缺乏法律保障;双方均同意卖船,但对价格预期和处置方式存在分歧;若长期滞销,拆船废铁变卖可能成为唯一选择。“三所联动”调解室内,在派出所民警与调解员的协调下,双方情绪逐渐平复。
“确权兜底+限期破冰”
经过三轮磋商,上海申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提出“两步走”方案获得了双方的一致认可。第一步应进行“法律确权”——集团与老高等人共同向海事局申请变更船舶登记,将49%份额明确写入船舶证,消除隐性风险;第二步则为“限期共售”——双方约定在今年7月前共同寻找买家,若未能以合理价格售出,则启动拆船程序,按废钢市场价格分配收益。
“这个方案既保障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也给企业留出了市场缓冲期。”老高在调解协议签署后表示。
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三所联动”通过“确权+共售+拆船预案”的递进式解决方案,化解了这起矛盾纠纷。
【调解心得】
“三所联动”巧解千万船舶纠纷,彰显了基层治理法治力量。权利人要求卖船分钱,却因登记信息与协议不符以及市场遇冷,与企业方矛盾激化。“三所联动”介入后,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协同厘清关键问题。律师提出“两步走”方案,先确权,再限期共售,若未成交则拆船按废钢价分收益,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此次调解融合法理与情理,“三所”优势互补,为基层商事纠纷化解提供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