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集保护、修复、宣传于一体的基地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落地崇明东滩

上海法治报 2025年06月06日 季张颖

  □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昨天是第54个世界环境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转化为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实行动,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高质量发展,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崇明东滩自然保护区管理事务中心、崇明区人民法院在崇明东滩归去来栖自然中心会签共建协议,共同揭牌成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暨巡回审判点。

  据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暨巡回审判点的成立,旨在充分发挥各家单位在生态环境司法、生物资源保护及科研方面的职能优势,在上海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共同打造集野生鸟类保护、栖息地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环境法治教育宣传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为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协议明确,上海市崇明东滩自然保护区管理事务中心承担在上海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为涉及野生鸟类保护司法案件的事实、损害等认定提供技术支持;上海三中院、崇明法院主要承担生态环境司法案例宣传以及与案件相关的生态修复事项的协调联络和实施工作,并为上海市崇明东滩自然保护区管理事务中心开展鸟类保护提供法律支持。

  三家单位还在上海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置巡回审判点,一方面将基地打造为“沉浸式”法治教育阵地,将选取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在基地公开审理、宣判,组织干部群众、学生现场旁听,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另一方面,共建普法宣传平台,将联合策划并开展“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彰显司法与行政合力守护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与积极成效。

  现场,崇明法院还聘请了2名专家作为上海法院生态司法研究实践(崇明)基地指导专家(鸟类保护领域),为环境资源审判创新发展提供“多领域、专业化”的技术支持。据悉,此次受聘的2名指导专家均是鸟类保护专业技术领域的权威人士,聘期为5年,专业范围涵盖鸟类保护、生态环境监测、水鸟栖息地保护修复等多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