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借钱要不回“三所一庭”化纠纷

崇明法院法官在村里“法庭”讲解民间借贷
上海法治报 2025年07月16日 季张颖

  □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近日,崇明区人民法院横沙人民法庭把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庭审现场搬到了“瀛在无讼·永乐法治空间”。

  该案中,老张向老李借款3万余元,并出具了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但是到了期限老张未归还借款。之后,老张又分别出具2份承诺书,分别承诺一定期限前归还借款。但过了时间,老张仍未还款。

  这起案件是横沙乡司法所接到出借人法律求助,在了解基本情况后,依托“三所一庭”联动机制,联合横沙人民法庭共同调处的纠纷。横沙人民法庭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至“瀛在无讼·永乐法治空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后,承办法官针对其中问题,进行了充分释法明理,促成老张和老李就本息归还达成一致。

  随后在法庭主持下,老张和老李签署调解笔录,法庭出具民事调解书。

  “从出借人的角度,如何规避一些法律风险?”“借条上没注明身份的签名是借款人?还是保证人?”……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还就案件所涉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普法,并对旁听人员的疑问进行了进一步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