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王晓丹
一场街头斗殴,意外牵出隐蔽赌场;一处日常合租宿舍,实为赌博团伙运作窝点;一辆趁夜疾驰的车辆,竟载着企图偷越国境的涉赌人员……近日,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组织严密的“网络百家乐”开设赌场案依法提起公诉,斩断一条潜伏于市井之间的赌博犯罪链条。
今年4月16日晚发生的一起斗殴事件系赌客与赌博团伙现场操盘手因投注纠纷引发。经查,一个组织严密、以“网络百家乐”形式进行赌博犯罪的团伙浮出水面,该团伙以周某、牛某为首,杨某为主要成员,自今年3月起,通过租赁多处场所非法开设流动赌场。
4月18日,主要成员杨某在企图偷越国境时被当场抓获,团伙头目周某、牛某二人于5月7日在越南落网,并于5月16日被押解回沪,该团伙其余成员亦已于4月中旬相继到案。
今年8月,本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依法移送至普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该赌博犯罪团伙运作模式逐渐清晰:融合线下聚集与线上投注,形成一套完整且隐蔽的非法经营体系。
据悉,所谓“网络百家乐”是一种将实体场所与境外赌博网站实时对接的赌博方式。参赌人员在指定窝点聚集,通过电脑登录境外“百家乐”平台,观看实时牌局并现场下注。而在赌场内部,该团伙建立起“幕后—中层—一线”三级组织架构,各环节紧密配合,形成完整犯罪链条。
幕后由周某、牛某夫妇实际控制,周某负责从境外获取赌博网站信用额度,相当于赌场的“启动资金”与“经营许可”,并负责对接租赁线下流动场地;牛某则担任“总调度”,统一向下传递赌博网站账号密码与场地指令。承上启下的关键角色是杨某。他受二人招募后,在某小区租赁房屋作为团伙据点,不仅招募一线成员,还亲自担任“讲师”,培训操盘、配钞、望风等业务,并按指令将成员派往各个流动赌场。一线人员中,操盘手负责操作投注,配钞手管理现金与网站分数兑换,望风人员则负责外围警戒。最终,赌客输掉的赌资逐级上交,全部流入周某、牛某夫妻二人手中。
为逃避侦查打击,该团伙频繁更换作案地点,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流动策略,在门面房、废弃烟酒店、写字楼单间、小区合租房等地点轮流设赌,每个场地仅使用一至两天,行为极为隐蔽,反侦查意识很强。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周某、牛某、杨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网络百家乐”赌场,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9月,普陀区检察院先后对杨某、周某、牛某依法以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9月28日,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10月28日,法院以同一罪名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3千元;判处牛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其余涉案人员均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