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小姐的案例并不是个例,而是很多家庭的共性隐患。许多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家人处获赠或者继承财产,却从未意识到这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结合这个案子,笔者给大家三个“避坑”建议:
首先,婚后如果从家人处获得赠与或者继承财产,最好明确“只归一方”,以确保自身的权益。
无论是父母生前给孩子房产、存款,还是去世后留下遗产,应当在赠与合同或者遗嘱中写明“仅赠与某某某(子女姓名)个人所有,与其配偶无关”或者“继承所得归某某某(子女姓名)个人所有,与其配偶无关”。
很多父母觉得“都是给自家孩子的,没必要多此一举”,但法律默认“婚内赠与等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明确仅归自己的子女所有,一旦子女离婚,财产就可能被分割。
其次,一旦引发纠纷和诉讼需谨慎应对,细节决定成败。
本案一审中,代理律师曾明确认可“各半分割”,直接导致分割比例无法更改。这就提醒大家:第一,遇到纠纷求助律师时,一定要多方比较、谨慎选择,找经验丰富、严谨细致的律师,尤其是涉及财产分割的案件;第二,庭审(包括微法庭、电话沟通)时,当事人尽量亲自到场,如果委托律师,需提前沟通关键诉求,避免律师误判;第三,面对法官的提问,尤其涉及一些关键问题,应当谨慎表态。如果自己拿不准,可以先咨询律师再进行回复。一旦轻率表态被记录在案,后续就会陷入不利的境地。
最后,婚前财产的“增值或者转化”,要留好证据。
罗小姐的婚前安置份额、离婚后支付折价款取得的面积,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这说明:第一,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如拆迁安置、变卖房产后购房),要保留好拆迁协议、付款凭证等证据;第二,离婚后通过支付对价、继承取得的财产,虽然与离婚的前配偶无关,但需要提供转账记录、判决文书等证明。
婚姻的本质是爱与责任,但财产安全是底线与保障。法律不会自动“共情”家人的真实意愿,只有提前做好法律规划,才能避免“辛苦半生的财产,被不相干的人分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