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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李 丹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官
■嘉 宾
林喜芬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晓光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官
许春明 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翟 巍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随着犯罪全球化的演进以及信息网络技术不断发展,越来越多刑事案件出现了涉外因素,办理实务中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管辖和证据审查问题尤为突出。
而涉外刑事案件管辖问题中的难点,主要集中在属人管辖的认识分歧、犯罪地的界定等方面。
涉及国际法
和国内法两个层面
林喜芬:涉外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涉及国际法和国内法两个层面。在国际法层面,《刑事审判参考》有专门关于跨国犯罪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的案例和文章,其中提到了一般性的处理原则。在国内法层面,涉及刑事诉讼中的职能管辖、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问题。如果是基于属地管辖原则确定我国具有管辖权,在具体案件中与国内行为地和结果地的连接点可能非常多元,此时如何确定管辖,就又涉及国内刑事诉讼法的管辖确定问题。如果是基于属地管辖和保护管辖原则确定我国具有管辖权,要确定国内某一具体检察院和法院进行管辖,涉及以犯罪地管辖为原则、以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例外的管辖确定方式,所以犯罪地是确定国内某一检察院和法院具有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但如果一个案件基于属人管辖或保护管辖原则确立了我国具有刑事管辖权,国内没有对应的某一具体地域的检察院法院进行管辖,我认为可通过建立管辖权争议解决机制予以有效解决。
通过犯罪行为地、结果地确定属地管辖
刘晓光:谈到涉外刑事案件的管辖,我用因案件涉及的货物天然具有跨境属性而自带涉外因素的走私犯罪案件举例。实践中,主要依据走私犯罪的行为地、结果地发生在我国境内,根据属地管辖原则享有管辖权。然而,随着走私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犯罪的链条越来越冗长、分工越来越明确,部分案件的管辖问题也越来越具有复杂性。以海上绕关走私为例,主要是指通过海上的非设关地运输、携带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行为。这种行为完全逃避了海关监管,通常采用海上接驳、改装船舶藏匿货物等方式,常见用于走私成品油、冻品等大宗货物,且海上绕关走私多涉及境内接驳船在我国领海外与卖方“母船”接驳交货走私入境的行为,货物卖家大多是外国自然人或单位,母船多为外籍船只,船上人员多为外国人,具有较强的涉外属性。此种情况下,我们通常认为母船与接驳船都构成犯罪的,应当享有管辖权。
2019年,“两高一署”出台《打击非设关地成品油走私专题研讨会会议纪要》,明确“行为人与他人事先通谋或者明知他人从事走私成品油犯罪活动,而在我国专属经济区或公海向其贩卖、过驳成品油的,应当按照走私犯罪的共犯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明确“办理非设关地走私白糖、冻品等刑事案件的相关问题,可以参照本纪要的精神依法处理”。
另外,根据属地管辖原则,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可以进行管辖。走私行为的结果是使境外货物违法进入我国国境,因此我国可以对这些共犯进行追诉。
需建立系统化的管辖权协调和解决机制
许春明:涉外刑事案件包括主体涉外、行为涉外、标的涉外和结果涉外,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一个管辖原则非常关键,即“更密切联系原则”。该原则主要出现于标准必要专利(SEP)全球许可费率的管辖权问题中,涉及对自身国家司法主权的维护。国外法院以英国法院为主,最早做出了对全球费率管辖的判决,同时颁布禁诉令,禁止当事人再到其他国家提起诉讼。2021年,在OPPO诉夏普案中,中国法院首次应用“更密切联系原则”解决SEP全球许可纠纷的管辖权争议,并于2022年OPPO诉诺基亚案中再次应用该原则。以前的管辖原则,比如主权原则、国际礼让原则、更方便原则、适当联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等,都是国际管辖中的基本原则,根据这些原则,很可能出现多头管辖的情况。而最高法提出的更密切联系原则,需要在多个有管辖权的国家中,甄别法律关系更为密切的主体,更有利于专利许可费纠纷的有效解决。我认为,最高法针对标准专利许可费的管辖提出的更密切联系原则是一种理论创新,不但具有一定理论基础,也展现了国际交流中的有理有节。
翟巍:面对涉外刑事案件的管辖权冲突,要建立一个系统化的管辖权协调机制。管辖权争议涉及国际法上的冲突法,所以在设立管辖权争议解决机制时,既要考虑我国的国家利益,也要考虑国际法中冲突法的相关规则,思考如何将其融入我国的内部规则中,这样才能从国内、国际的视角,实现融合贯通。一些高科技企业所拥有的商业秘密,不仅是它们在全球市场保持创新优势的核心资产,更成为我国在关键科技领域实现自主可控、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支撑,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利益。当这些高科技企业遭遇具有涉外因素的商业秘密法律纠纷时,检察机关在确定管辖权过程中,有必要将国家经济安全利益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以维护我国科技主权和经济安全。例如,我国高科技企业的核心算法是核心机密,也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如果涉及这类算法的商业秘密法律纠纷在国外法院进行诉讼,可能导致最核心的信息泄露,损害企业的权益,甚至损害国家的核心竞争力。针对这类情况,我认为在设立管辖权争议解决机制时,要尽可能考虑进去。
(发言整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王岚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