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领域黑灰产法律治理”研讨会举行

上海法治报 2025年12月29日 陈颖婷

  □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随着金融业务的数字化、网络化深入发展,金融领域的黑灰产活动呈愈演愈烈之势,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也对金融机构合规经营与风险防控提出了严峻挑战。如何推动形成法治化、精准化的金融黑灰产治理体系,从而真正实现对金融黑灰产的有效规制?昨天,“金融黑灰产法律治理”研讨会在沪举行。主旨发言阶段,嘉宾围绕金融黑灰产法律治理的主题分别作主旨发言。圆桌讨论阶段,嘉宾围绕金融黑灰产行为识别与法律定性路径问题以及金融黑灰产协同机制构建及内容平台责任问题作交流发言。

  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吴弘梳理了金融黑灰产的分类运作表现,黑灰产组织人员的行为,恶意消费者的行为,真实消费者的行为,金融黑灰产的成因及危害,金融黑灰产治理的现行法律制度、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行业规范。金融黑灰产的执法与司法现状,异常维权类,金融诈骗类,尚未处理的灰色地带。金融黑灰产的法律治理困境,罪数形态的复杂性,黑灰产行为定性困难,取证协同困境,治理滞后困境,以及对金融黑灰产治理的法律完善建议。

  “当前,金融领域的‘黑灰产’已演变为借助高科技手段批量化、智能化、产业化造假,传统风控模式难以有效识别和应对。”吴弘指出,打击金融领域的“黑灰产”违法犯罪还存在一些难点,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行为辨识难;二是性质认定难;三是信息追踪难。治理金融领域黑灰产既需要司法机关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司法执法协作、综合施策,更需要金融机构坚定扛牢全面风险管理,特别是内控合规管理的主体责任,筑牢风险屏障。各金融机构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传承和发展铁账本、铁算盘、铁规章“三铁”内控管理准则,持续健全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努力使风险管理走在市场曲线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