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部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法规落地

划定核心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 创设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制度
上海法治报 2025年12月31日

  本报讯  一部立足江南水乡、面向未来发展的保护条例正式落地,推动古镇保护从“被动守护”转向“活态传承”。昨天,上海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上海首部专门针对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本市古镇保护步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据统计,目前上海有11处历史文化名镇,其中青浦区和浦东新区的古镇数量较多。《条例》共五章四十二条,突出规划引领与整体保护。《条例》系统性构建了本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的法律框架,明确保护应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特色发展、共治共享”五大原则。

  《条例》突出规划先行,要求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名镇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传统格局、风貌保护、基础设施提升等内容,并与国土空间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相衔接。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划定了核心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在核心区内,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必要基础设施除外。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改建行为,也需在高度、体量、色彩等方面与古镇风貌相协调。

  针对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创设了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制度。所有权人或管理单位作为责任人,需承担日常维护、修缮、安全保障等义务,使用人应予以配合。

  此外,《条例》还对古树名木、牌坊碑刻等历史环境要素提出保护要求,修缮时鼓励采用传统工艺与材料,保持自然形态与历史风貌。

  《条例》不仅强调“保”,更注重“活”。《条例》明确提出“以传承利用促进保护”,将历史文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与现代生活。

  其中,“讲好名镇故事”成为亮点。《条例》要求区人民政府组织力量挖掘古镇历史文化资源,推动名镇志编修,阐释建筑、人物、事件背后的精神内涵。镇街则应建设宣传展示设施,传播古镇历史沿革、风物特产、民风民俗。

  在非遗保护方面,《条例》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在古镇开展授徒、传习、展示等活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

  《条例》还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支持开发民俗旅游产品,鼓励利用历史建筑开设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空间。同时注重数字化创新,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开发智慧导览、互动体验产品,提升保护利用的智能化水平。

  市住建委表示,已提前谋划,研究制定了配套落实方案,力争在年内基本搭建起治理体系的整体框架,为《条例》后续有效落实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