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王韵怡
本报讯 “乐品上海”电子消费券是消费者喜闻乐见的优惠,可在指定餐饮商户消费时直接抵扣。然而,个别商家却动起了歪脑筋,通过虚假交易核销消费券,套取政府补贴。近日,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诈骗案提起公诉。
记者了解到,赵某经营着一家餐饮店,是“乐品上海”消费券的指定核销商户。他在二手平台上看到有人贩卖消费券,便动了贪念。赵某购买了一些消费券,在自己经营的餐饮店里开具虚假的餐饮消费订单进行核销,非法获取政府补贴金额。
以“满1000元减300元”的消费券为例,赵某先开具一张略高于1000元的消费单,随后联系卖家使用该券完成支付,卖家实际支付金额为700余元,赵某再将这笔钱连同50至110元不等的“好处费”转回给卖家。一番操作下来,300元政府补贴被瓜分,卖家赚取50至110元,赵某每单非法获取190至250元的补贴金额。
为图方便,赵某甚至直接以店里“1元/份”的米饭为“道具”,一次性开出“1000余份米饭”这样明显存疑的订单,用以核销消费券。一段时间后,赵某看到网上有人买卖消费券的违法行为被曝光,便心虚地删除了购买消费券的订单记录和部分聊天记录。然而,公安机关最终通过技术手段锁定赵某的犯罪线索,并将其抓获归案。
案件移送宝山区检察院后,检察官围绕资金流向、交易真实性等关键问题,引导公安机关开展补充侦查,细致梳理了赵某与消费券卖家的聊天记录,对其支付宝、微信账户中频繁出现的700到900元等异常转账进行逐一比对,排除真实交易可能;同时,调取餐饮系统营收数据,与消费券核销记录进行交叉分析,绘制出完整的涉案资金流向和作案时间线。
经查,赵某通过伪造餐饮消费订单,虚假核销“乐品上海”消费券共计390余张,骗取政府补贴款11万余元。赵某表示悔罪,并全额退赔违法所得。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政府补贴,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