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受蛊惑帮“卡农”转移犯罪所得

三次“接力”助迷航少年重回正途

上海法治报 2026年01月13日 王葳然/陈紫蕾

AI生图

  □  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陈紫蕾

  原本应在校园中度过青春时光,却因结识不良朋友,一步步滑向违法犯罪的边缘。面对这样一个站在人生岔路口的“迷航少年”,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认为,简单的惩处无法根治问题,检察机关有责任拉他一把,给他一个重回正轨的机会。一场多方参与的教育矫治就此展开……

  当少年站在罪错边缘

  16岁的小赵曾因所谓的“义气”,为盗窃行为“望风”,后又逐渐沾染了不良习气,吸烟、饮酒、出入鱼龙混杂的娱乐场所……在他人蛊惑下,小赵甚至协助“卡农”转移犯罪所得,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案件移送至嘉定区检察院后,“嘉检七色花”未检团队检察官深入开展社会调查与心理测评,发现小赵的误入歧途与其家庭内部沟通不畅、交友不慎直接相关。但令检察官欣慰的是,小赵的父母配合意愿强,希望能够促成孩子的积极改变。

  嘉定区检察院综合考量犯罪情节、悔罪态度、社会危害性等因素,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后经小赵母亲申请,嘉定区检察院协同小赵户籍地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将他送到户籍地专门学校,接受为期六个月的专门教育。其间,两地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与专门学校定期沟通,协助调整矫治方案,全力帮助小赵矫正不良行为。

  同时,嘉定区检察院还向小赵父母制发了《督促监护令》,委托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监督小赵父母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助他重回正轨的“接力”

  嘉定区检察院检察官了解到,小赵虽然在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期间表现良好,但仍偶有情绪波动,且存在与原不良朋友圈恢复联系的风险。检察官认为,若小赵继续在原籍接受观护帮教,一旦受到原朋友圈的影响,前期努力可能会功亏一篑。于是,嘉定区检察院在依法对小赵附条件不起诉后,决定将小赵送入新春学校观护基地进行监督考察。

  在新春学校观护基地,检察官联合驻校民警、帮教老师为小赵制定了包含法治教育、德行规范、文化补习和学农劳动在内的个性化帮教方案。在半军事化的管理环境下,他逐渐学会了遵守规则、尊重劳动。最终,经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学校三方评估,小赵的表现被评为“优秀”,顺利完成考察帮教期间的矫治教育目标。

  在校矫治教育顺利结束,但考察帮教还在延续。为帮助小赵真正掌握立足社会的技能,嘉定区检察院将小赵“转校”至以技能培训为主导的统嘉集团观护基地。统嘉集团为小赵制定了短期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并安排他担任协管员进行岗位实习。小赵格外珍惜这次机会,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努力工作,顺利完成了各项帮教计划。鉴于小赵在全部考察阶段持续稳定的良好表现,嘉定区检察院最终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如今,小赵已回到家乡,在家人支持下经营着水果零售生意,生活走上了正轨。

  案件之外>>>

  以此案为样本,嘉定区检察院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从“个案办理”向“机制构建”升级。嘉定区检察院在上海市专门矫治教育中心(新春学校)成立检校问诊室、检察工作站,协同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并且,广泛链接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构建技能培训、志愿服务、文化教育的多元化社会观护网络。同时,分别完善各类观护基地的工作流程,分级分类为罪错未成年人匹配观护基地、制定帮教计划,采用技能培训、岗位实习、顺利回归社会的管理模式。与公安、教育局、司法局、社会工作部等部门建立健全多项协作机制,形成“侦查—检察—矫正”全链条观护帮教流程,确保对罪错未成年人的干预矫治不断档、责任不落空。

  此外,探索“检察+”监护监督,联合“嘉昆太”三地检察机关共建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携手构建“法治教育—行为矫治—技能赋能—家庭教育”犯罪预防工作体系,开展有效的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