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I生图
□ 韩颖
扎根基层司法一线十七载,每日与卷宗为伴、与群众面对面,我始终在法治实践中叩问:司法的力量,究竟藏在何处?是法槌落下时彰显的程序正义,是判决书里字字千钧的法理严谨,还是面对群众急难愁盼时,那份跨越山海、穿透壁垒的温暖担当?作为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我有幸见证并参与着上海这座超大城市的司法为民实践——从智慧法院的技术赋能到跨域协作的机制创新,从特殊群体的精准司法保障到每一个办案细节的精益求精。直到亲手办结两起极具典型意义的特殊案件,这份长久的叩问终于有了最真切的答案。司法的真正力量,既源于法律的刚性权威,更植根于“如我在诉”的共情初心——它能跨越山海阻隔,穿透沟通壁垒,让公平正义挣脱距离、身份、境遇的束缚,稳稳照进每一个普通人的生活,这正是上海司法始终坚守的为民底色与法治温度。
跨越2200公里的远程离婚案
2025年8月,田某诉李某离婚纠纷一案摆到我面前时,2200公里的距离,成了最棘手的难题。原告田某在上海独自抚养孩子,丈夫李某在青海西川监狱服刑。若按常规流程,田某需往返两地参加线下庭审,不仅要承担高额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还得暂时放下刚高考结束的儿子。“如果我是田某,一边是破碎的婚姻需要了结,一边是刚成年的孩子需要陪伴,面对千里之外的诉讼,该有多无助?”“如我在诉”的念头一冒出来,我便打定主意:不能让距离成为当事人的阻碍。
我先通过书面形式详细征求李某对诉讼请求和证据的意见,确保这位服刑人员的诉讼权利不打折扣。随后,我开始反复联系西川监狱和西宁中院,推动两地启动跨域协作机制。那段时间,电话成了最常用的工具,从技术对接的细节到庭审流程的衔接,每一个环节都反复确认,只为依托青海云审系统,搭建起一条“司法便民高速路”。庭审当天,屏幕两端信号稳定,田某在上海的家中,李某在监狱的庭审室,跨越2200公里“面对面”交流。我没有急于推进程序,而是先耐心疏导两人的情绪——田某多年独自持家的委屈,李某身处羁押状态的复杂心态,都需要被看见、被理解。
围绕婚姻解除、600万元银行存款分割、夫妻债务处理等核心问题,我一边结合法律条文释法析理,一边站在双方的角度换位思考。考虑到李某的服刑状态,我们共同协商出合理可行的折价款支付方式,彻底打消了两人的顾虑。最终,案件当庭调解结案。庭审结束时,田某红着眼眶说:“没想到相隔这么远还能这么快解决问题,终于能和过去说再见了。”那一刻,我看着她卸下重担的模样,想起她为了等儿子高考结束才起诉离婚的隐忍,忽然懂得:“如我在诉”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把当事人的难处当成自己的难处,用高效的协作和温暖的沟通,让法律的刚性多了一份人情的温度。
涉4名聋哑人、2名涉刑人员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如果说跨省远程庭审考验的是打破地域壁垒的决心,那么事关残疾人家庭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则教会我如何为“无声者”搭建通往公平正义的桥梁。案件发生在2020年,涉及案件的6名当事人中,原告许某夫妇、被告董某夫妇均为聋哑人,被告杨某、李某因刑事犯罪被关押,下落不明。第一次见到许某时,这位年过七旬的老人用手语向我“哭诉”,他身患晚期肺癌,胃已全部切除,11年前被杨某、李某诈骗,失去了唯一的住房,家里三代都是残疾人,生活早已举步维艰,房屋是寄托着一家人对法律公正的期望。他绝望的泪水和怀着期望的眼神,像重锤砸在我心上——我知道,这起案件不仅是一起普通的纠纷,更是这位绝症老人活下去的希望。
立案后的第一道难关,是向聋哑被告董某、朱某送达材料。多次邮寄均被退回后,我没有简单采取公告送达。“如果我是聋哑人,听不到电话铃声,也听不见快递员的敲门声,会不会就这样错过诉讼通知?”带着这份考量,我通过12368平台给朱某发去短信:“若您是朱某本人,请联系亲友回电。”几天后,我接到了朱某姐姐的电话,起初她对法院工作充满抵触,我耐着性子一遍遍解释案件利害,终于打动了她。在朱某姐姐的帮助下,董某、朱某顺利签收了材料,送达难题迎刃而解。
紧接着,寻找杨某、李某的下落又成了新的挑战。通过查阅关联案件材料,联系多个单位核查,最终查明杨某已被宝山看守所送转至上海北新泾监狱服刑,但李某因其他犯罪仍羁押在宝山看守所接受侦查,公安暂不同意会见。那段时间,我往返于宝山看守所、宝山区公安分局、宝山区检察院之间,一次次沟通协调,终于在宝山看守所见到了李某,在有限的时间内高效完成了调查和送达;我又通过与北新泾监狱的反复对接,成功向杨某送达了应诉材料。每一次奔波,每一次沟通,我都在心里告诉自己:不能放弃,要为许某守住这最后一丝希望。
当时,上海北新泾监狱实行封闭管理,而李某侦查羁押,更不能参加庭审,如何让各方顺利参与开庭又成了难题。看着许某日渐虚弱的身体,我暗下决心:“不能等,不能慢!要让公平正义提速!”偶然间,上海高院关于《临时调整看守所和监狱审判网络的通知》给了我灵感——既然刑事案件能远程庭审,民事案件为何不可?我立即向院领导汇报了自己的想法,最终在上海高院的支持下,最终确定在一中院通过远程系统开庭。
2021年1月21日,这场特殊的庭审如期举行。屏幕里,杨某在北新泾监狱参与庭审;法庭内,许某夫妇通过手语翻译表达诉求,董某夫妇则用我提前准备好的纸笔书写意见。法槌声、键盘声、笔尖划过纸张的声音交织在一起,成了法庭里最特别的“和声”。庭审结束后,我对所有人说:“我知道这个案子对你们有多重要,我会尽快查清事实,依法判决。”
为了这句承诺,我开始啃“硬骨头”。该案已事发多年,涉及多起十余年前的关联案件,横跨刑事、民事、商事、执行多个领域,分散在虹口、宝山、嘉定、长宁、一中、二中等多家法院。为了避免与生效判决冲突,我逐一联系关联案件承办法官,仔细翻阅每一本卷宗。案件涉及30多页还款明细、上千个数据,需要按时间段核算利息和罚息,而银行因系统升级无法导出数据,我便连续几天工作到深夜,手动计算、逐笔核对。在法律适用上,我多方查阅法条、案例,与领导、同事反复论证,最终首次在上海法院系统适用《民法典》中“第三人单方自愿代为履行”和“债务加入”两项制度,依法作出判决。这也成为上海法院《民法典》这两项新制度适用的首例案件。
2021年4月,我收到了许某夫妇寄来的表扬信和锦旗。信中写道:“韩法官的不懈努力点亮了我们心中的希望,给了我活下去的勇气。在您这里,我们看到了公平正义,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读到这段话时,我想起许某用手语比划“感谢”时颤抖的双手,忽然觉得所有的奔波和付出都有了意义。
这两起案件,一个跨越山海,一个打破无声的壁垒,让我对“如我在诉”有了更深的理解。它不是简单的换位思考,而是在每一个办案环节中,都把当事人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为无力奔波的原告免去路途之苦,为无法发声的当事人搭建表达桥梁,为身处绝境的群众守住希望之光。未来的日子里,我会继续带着“如我在诉”的初心,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坚定前行,用一个个公正的判决、一次次暖心的行动,让司法的温度永远触手可及!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二条(债务加入制度)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作者单位: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