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沈媛 通讯员 范斐鑫钺
本报讯 饭店老板拖欠员工工资还谎称“在舟山采购”,被执行法官和讨薪员工在后厨当场揭穿。近日,金山区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为员工讨回了拖欠工资。
“法官,我现在在舟山进海鲜呢,暂时回不去,拖欠的工资我都和员工说好了,回去就解决,也不差这一两天……”电话那头,某饭店老板吴某语气“诚恳”。
然而,这样的说辞,金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见文已不是第一次听到。他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小李核实情况。“这是老板常用的借口,已经拖了很久了!他原来的饭店还在营业,旁边又新开了家大食堂,我现在就去找他!”小李匆匆挂断电话。
这起劳动争议案件背后,是小李数月来的辛劳与无奈。作为饭店厨师,他凭借精湛手艺撑起后厨,却迟迟拿不到属于自己的7000元工资。劳动仲裁裁决支持了小李的诉求,但吴某依然置若罔闻,甚至对法院的财产报告令也视而不见。
小李在赶往饭店途中向法官提供了关键线索:吴某名下拥有玛莎拉蒂和豪华房车,经济实力不俗;而饭店营收的收款码,竟登记在其家人名下,显然意在转移收入、逃避执行。
掌握情况后,王见文再次致电吴某。“你是开玛莎拉蒂去的吗?”法官追问,“那你加我微信,共享实时位置。如果你真在舟山,我就信你。”法官对吴某说。电话挂断后,吴某迟迟未有动作。王见文当即决定前往饭店一探究竟。
当法官与小李同时出现在饭店时,正在指挥备菜的吴某顿时脸色煞白——他编造的“舟山采购之行”,被当场揭穿。
被拘传至执行局后,面对出示的收款码等证据,吴某起初仍狡辩。但在法律威严与事实面前,其说辞苍白无力。王见文严正指出,吴某拒不申报财产、作虚假陈述、转移经营收入等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日。
直到这时,吴某才真正意识到触碰了法律红线。他连续拨打电话筹措钱款,当场将7000元工资支付给小李。鉴于履行完毕且吴某认错态度诚恳,法院提前解除拘留措施,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吴某当场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