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抵扣50%自付金额

上海法治报 2026年01月26日 刘嘉雯

  □  见习记者  刘嘉雯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上海市民政部门获悉,根据民政部、财政部的统一部署,上海将在2026年1月到12月期间,向本市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提高失能老年人生活质量,减轻家庭照护压力,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以“居住地”作为发放条件,通过“民政通”(APP或微信小程序)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不得支取、不得套现。

  该通知明确,此次补贴对象为居住在本市的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且购买居家、社区、机构服务的服务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支持老年人家属、亲属与居(村)委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协助代办,包括补贴申请、服务选择、消费券使用等。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补贴范围。

  此外,补贴标准方面,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按自付金额50%抵扣,每月累计不超过800元;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含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按自付金额40%抵扣,每月累计不超过800元。享受补贴者不再区分失能等级,不得折现,仅可通过“民政通”购买养老服务。抵扣比例、额度将按国家部委要求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