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车辆交于他人从事网约车服务?

上海对“合规车接单人车不一致”开展执法调查
上海法治报 2026年01月27日 王葳然

  □  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近期,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根据“合规车接单人车不一致清单”进一步梳理重点人员,联合属地公安部门对相关个人网约车车主开展执法调查,并公布两起典型案例。

  据介绍,1月13日,执法人员联合属地派出所对当事人张某庆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张某庆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是沪BDA6×××的车主;该车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张某庆在询问中表示,是租赁公司向其租借了网约车额度,于2025年4月9日起租,租期3年,由租赁公司利用该额度从事网约车经营。

  根据“上海网约车监管平台”查询,沪BDA6×××车辆注册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网约车平台,车辆绑定的驾驶员为王某敬,至1月13日王某敬目前仍然在驾驶沪BDA6×××车辆,通过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平台这一网约车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张某庆涉嫌将车辆交于他人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违法行为立案。

  在另一起案例中,交通执法人员联合属地派出所对当事人施某青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施某青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是沪BDW6×××的车主;该车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施某青在询问中承认将前述车辆交予杨某科从事网约车经营。

  根据“上海网约车监管平台”查询,沪BDW6×××车辆注册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网约车平台上,车辆绑定的驾驶员为杨某伦,同时还有另一名驾驶员杨某科,在一同驾驶该车。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施某青涉嫌将车辆交于他人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违法行为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