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宝可梦”卡牌 非法获利71万

男子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获刑三年
上海法治报 2026年01月28日 季张颖

  □  首席记者  季张颖

  可爱的造型、有趣的设计,使模型、卡牌等潮玩产品深受大众喜爱,这背后与权利人的IP(知识产权)运营密不可分。然而,有些不法分子却想要绕开权利人,直接攫取他们的劳动果实。近日,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闫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市民岳先生在某网店花费121元购买五张宝可梦金箔卡牌。但在收货检查时,他却感觉与正版卡牌手感不同。于是,岳先生找到权利人的代理公司进行鉴定,得知确为假货,于是报案。2023年8月1日,公安机关抓获该网店实际经营人闫某,并在其租用的仓库内现场查获待销售的宝可梦卡牌6600盒、盲盒1856盒、金属收纳盒380个。经鉴定,这些货物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货值金额共计10万余元。

  然而,闫某到案后否认知假售假。对此,检察机关引导侦查机关补充证据,证明闫某在销售时即明知销售的为假冒商品,精准认定其犯罪金额。在充足的证据面前,闫某最终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022年4月,我在网购平台上看到宝可梦相关产品销量较高,就也想进一些宝可梦产品出售。”但闫某并没有向权利人寻求授权,通过官方渠道进货,而是通过第三方渠道购买同类假冒商品,然后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上架出售。假如有客户咨询是否是正品,他就让客服人员以卖的是高仿品或复刻版为由搪塞过去。截至案发,闫某销售金额共计71万余元。

  检察官经审查认为,闫某未经权利人许可,明知系假冒宝可梦注册商标的商品,仍在网络平台上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接受检察官法治教育后,闫某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并愿意积极联系被害单位作出补偿。近日,经徐汇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说法】

  注册商标承载着品牌价值,依法受法律保护。销售盗版行为不仅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不尊重,更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本案中,闫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不仅侵害了权利人和消费者的权益,还破坏了营商环境和社会风气。因此,经营者应当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经营,切勿因一时贪念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消费者假如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也应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线索,或向公安机关报案,既是在依法捍卫自身权益,更是为保护知识产权出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