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沈媛 通讯员 徐杰瑛
本报讯“新学期开学了,这也是我人生的新起点,感谢检察官姐姐一直以来的关心和帮助……”近日,金山区人民检察院金港湾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负责人施翀收到了这样一条信息。在即将开学之际,欣欣(化名)向检察官表达了感激之情,然而就在半年前,她还是一起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去年1月,尚在高中就读的欣欣因涉嫌刑事犯罪被抓获,其后,案件被移送至金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对欣欣进行了社会调查,经调查查明,欣欣自幼父母离异,跟随母亲生活,母亲对其管教不严,在结识社会上的年长男性后,欣欣最终误入歧途。
“欣欣是初犯、从犯,她的认罪悔罪态度很好,事后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案发时,欣欣是高三学生,如果作出起诉决定,对她也会造成很大影响……”承办检察官施翀说。
惩罚不是目的,教育挽救才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核心。去年6月,在征询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侦查机关等意见后,检察官决定给欣欣一个机会,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欣欣需要进行为期6个月的考察,接受社工的帮教,再根据考察情况和帮教效果依法处理。
欣欣在案发后的初期阶段,因为压力,成绩出现下滑。为此,检察机关向欣欣母亲制发了督促监护令,委托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并要求其按时接送欣欣上下学。同时,委托心理疏导师对欣欣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她树立正确的感情观,培养独立自主意识,督促其把握高考机会。
“考上了!检察官姐姐,我真的考上了!”高考结束查到成绩后,欣欣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检察官。帮助欣欣安稳度过高考只是第一步,如何让走上新起点的她真正有一个新的开始?检察官也在思考。
借助与团区委、区委社工部等签订的相关工作意见,检察官为欣欣量身定制了精准帮教方案。参加青少年实践活动基地法治宣传活动志愿服务,学习法律知识;参加青春期专题心理讲座、参与心理健康教育交流活动志愿服务等,塑造更为健康的心理认知;参与社区公益志愿服务,找回缺失的价值感,打开封闭的内心……在6个月的考察时间里,检察官全程跟踪,定期掌握欣欣的思想动态和社交情况,及时调整帮教策略。
“参加志愿服务帮教的这半年多时间里,我对自己有了全新的认识。以后,我会学好本领,用实际行动,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今年1月,考察期满后,金山区检察院依法对欣欣作出不起诉决定,在不起诉宣告会上,欣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