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最近意外离世,我们在整理父亲遗物时,发现一张王某向父亲借款5万元的借据。我们联系王某,他表示在2024年年底已经归还了这笔借款,但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请问我们能否凭这份借据要求王某还款?
【解答】
对于借贷关系的举证,除了借据、借条、借款协议之外,还需要提供资金交付的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因此,如果王某认可曾向你父亲借款,但表示这笔借款已经归还,那么他需要提供相应的还款证据,比如转账记录等。如果王某没有还款的证据,你们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他归还这笔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