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今年首次巡回审判“进园区”活动举行

上海法治报 2026年03月18日 王葳然

杨浦法院法官刘燕萍在长阳创谷创意园为工作人员及商户授课

  □  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近日,杨浦区人民法院就一起因拖欠货款无法收回而引发诉讼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在长阳创谷“商事巡回审判点”开展巡回审判“进园区”活动,这也是今年该院举办的首场巡回审判“进园区”活动。

  原告是一家贸易公司,与被告一某电子商务公司是合作伙伴关系,被告二是该电子商务公司的唯一股东。2020年,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电子商务公司向贸易公司采购某品牌卫浴五金及水槽龙头产品,合同约定产品安装通过验收且贸易公司提供付款资料后60天内,电子商务公司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贸易公司依约完成供货义务,电子商务公司通过现金转账和以房产抵押的形式支付了部分款项,还有余款未付清,双方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巡回审判中,该案主审法官刘燕萍听取双方诉辩意见,并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在于买方是否有权以卖方“未完成结算”“未开发票”等为由拒绝付款。

  经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主审法官依法对合同履行、货款结算等事实情况作出认定,原告已按约全面履行供货义务,被告已实际接收并使用货物;双方虽未完成最终结算、原告亦未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但结算、开票义务均属于合同附随义务,不能对抗支付货款这一主义务,被告以此为由拒付货款,缺乏法律依据。结合合同履行期限、逾期付款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认定被告已构成违约,应承担支付货款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民事责任。

  最终,法庭宣判被告一电子商务公司支付原告货款17万余元并赔偿相应的逾期付款损失,其唯一股东被告二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