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电动自行车在街头相撞

闵行交警:不懂“转弯让直行”也要担责
上海法治报 2026年05月11日 季张颖/李艾仑

  □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李艾仑

  本报讯  近日,闵行发生一起机动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竟以“没学过驾照、不懂法”为由,理直气壮地认为责任应在机动车方,令人哭笑不得。

  近日,二大队民警黄基忠接到红松路金汇路路口的交通事故警情。事发时,机动车按绿灯指示正常直行通过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却突然左转弯,导致两车碰撞。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坚称自己不懂交通法规,不应担责,还觉得机动车作为强势一方应负全责。

  面对这一“不讲理”的观点,民警耐心普法,“‘转弯让直行’是基本通行原则。事故中,电动自行车左转弯未礼让直行机动车,是事故直接原因,所以电动自行车方需承担全部责任。”民警还明确指出,“事故责任认定基于路权原则和通行规则,而非车辆类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存在‘因为我是非机动车、没学过驾照,机动车就该让我’的说法。”

  经过民警耐心解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终于明白,交通出行没有“法外之地”,心存侥幸、漠视法律,往往会引发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