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汐麟汐家居艺术设计(上海)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6年4月9日收到沈能文提交沈能文的工伤认定申请一案。经审查,申请人未提供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亦未提供用人单位存在违法发包的证明材料。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的受理条件,现决定不予受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结论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结论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