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后,出租房内竟爬满了蜈蚣

租客提出退房,押金能退吗?
上海法治报 2026年05月29日 刘嘉雯/杨敬

  □  见习记者  刘嘉雯  通讯员  杨敬

  本报讯  签完合同,租客推开房门竟看到屋内爬满了蜈蚣,杀虫后便要求退房。房东同意退房却拒绝退押金,合理吗?近日,青浦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25年6月,小江与房东老张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一年,押金3300元,如无故提前退租,小江支付的押金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老张。

  签合同当日,小江到房屋内查看,发现卧室床板、卫生间洗手池、房门门槛处,接连爬出大量蜈蚣,立即联系老张。老张第一时间安排保洁消杀,但接下来的三天,小江发现依旧有大量蜈蚣及蜈蚣尸体出现在床底。小江提出退租。老张表示,消杀后房屋完全适租,小江属于无正当理由提前解约,因此拒绝退还押金。双方协商无果,小江将老张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退还押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出租人须确保租赁物不影响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租赁物符合安全、卫生的适租标准。若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本案中,小江未入住时已向张先生提出房屋存在蜈蚣问题,老张虽表示对房屋进行了消杀,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已经消杀干净。小江出于担心房屋内仍有蜈蚣影响身体健康及居住安宁的考虑,有权解除双方租赁关系。同时,租赁合同签订后,小江一直积极与老张协商沟通,未实际搬入房屋,且于起租日后第三日便提出解除合同,并交还房屋钥匙,其间亦无故意拖延行为,因此老张理应退还押金。法院判决双方的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老张应向小江退还押金3300元。该判决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