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吴珊珊
本报讯 女子谎称有“关系”能帮办本市中小学“择校”事宜,骗取学生家长“渠道费”共计247万元。日前,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彭某某提起公诉,经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彭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30万元。
2020年,丛先生的女儿适逢中考,但成绩并不理想,通过朋友殷先生介绍,丛先生得知被告人彭某某有“门路”可以办理孩子高中选择其他学校,便上门拜访。同年7月份,双方签定了协议,丛先生付40万元作为本市某中学的择校通关系的“渠道费”,由彭某某办理入学事宜,2020年9月7日前如果办不成或者孩子自己成绩过线录取则全额退款。为了能让择校事宜赶紧操办起来,丛先生当场就将40万元转账至彭某某的银行账户。
2020年9月7日的约定期限很快就到了,丛先生却一直没有得到彭某某办理成功的消息,眼看孩子快开学了,仍旧没有收到心仪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原本在微信上答复迅速的彭某某,随着约定日期的接近,变得几个小时一回复,最后几天一回复。据丛先生回忆,“在我的追问下,对方一开始称身体不适,后又借口手机摔坏,甚至还说自己遭遇车祸在做尾骨肿瘤手术,各种推脱,一直推迟退款日期,最终我报了警。”经查,在2019年10月至2020年8月期间,彭某某先后与5名家长共替8名孩子签定了类似的择校协议,“渠道费”根据家长所选择的学校10万至40万元不等,而8名孩子的择校事宜无一办理成功,且未按协议将收取的费用退还。
据悉,事实上彭某某并没有帮他人办理择校的能力。其是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主要从事出国留学和出国签证等事宜,疫情期间出国的业务受到了影响,资金周转变得紧张,她收取的这些“渠道费”大部分被用于公司经营,其余则是偿还个人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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