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慧
12月23日,首届动物法治论坛第4期“人犬矛盾治理法律问题”专题研讨会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动物保护法治研究所和十家法学院组成的动物保护法治连线主办,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钱叶芳以《基层治理中的犬类保护和管理失衡问题及对策建议》为题,论述了人犬矛盾与基层治理之间的关系,分析人犬矛盾普遍化的养犬管理地方立法诱因,并提出保护和管理并重的双向治理对策建议,依靠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双向治理方能解决人犬矛盾,打开法治、德治、自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人犬矛盾乃至整个人与动物矛盾治理新格局,实现新时代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全民愿望。
学术讨论环节,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徐键教授以家庭动物饲养与管理中的政府作用为核心,对各类宠物的法律地位进行界定并对政府如何介入对宠物的饲养与管理展开论述。江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的Sara Platto教授,以欧洲的动物遗弃法规为核心,具体论述了罗马、法国、瑞士、德国等国家关于饲养、遗弃和虐待动物方面的规定,为动物保护法律的制定提供国际参考。武汉理工大学法社学院何琳副教授以湖北省为例,梳理了地方立法对养犬管理的规定,并分析当前地方立法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政府主导和社会管理并进等改善建议。辽宁师范大学武胜男从多维化角度分析当前人犬矛盾治理的困局并给出从立法、执行、市民自律方面的路径方案。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全兴教授表示,人犬矛盾的解决要放在人与人之间的框架中思考,动物治理的法律困境在于理论问题上尚未形成统一共识,有待社会各界进一步重视和探讨。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