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法治论苑

德国制定《全球最低税率法案》

本文字数:409

德国联邦议院于2023年11月10日通过了《全球最低税率法案》(以下称《法案》),将欧盟《确保欧盟的跨国企业集团和大型国内集团达到全球最低税收水平的指令》(以下称《指令》)转化为国内法。《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实行全球最低税率标准。《指令》要求,欧盟成员国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指令》转化为国家法,并在下一财年开始实施全球最低税率,即15%。《法案》规定,该法适用于跨国企业集团、大型国内集团位于德国的成员实体,且此类集团年营业额应当超过7.5亿欧元(约合人民币54.8亿元)。

二是完善全球最低税率规则。根据收入纳入规则,对于母公司位于德国的跨国企业集团,如其国外组成实体在相应税收管辖区的税率低于15%,母公司应当在德国缴纳补足税。而根据低税利润规则,如果跨国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位于低税率的第三国,德国有权要求该集团位于本国的组成实体缴纳补足税,还有权拒绝在组成实体的应税收入中扣减。(德语编译:李孟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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