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用自己的驾驶证替他人“代扣分”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但有人为了“蝇头小利”,不仅自己做“黄牛”,还叫上好兄弟一起“赚钱”,最终落得双双被罚的下场。近日,普陀警方成功查处一起黄牛“代扣分”案件,两名违法行为人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3月21日上午,男子陈某带着车辆租赁合同来到普陀公安分局白玉路派出所综合窗口,处理机动车违法行为。窗口民警在查询违法的过程中,发现该车辆一年内共存在12条违法记录,但陈某却闪烁其词,似乎并不知情。这一反常现象引起了民警的警觉。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陈某在当日处理完违章后,即收到了一笔微信转账540元。
警方顺藤摸瓜,发现给陈某转账的冯某,曾因替代他人记分及伪造虚假租赁合同用于处理租赁车违法的违法行为被本市公安机关处罚过。4月8日,警方在掌握确凿证据后,将两人抓获。
到案后,两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在一次饭局上,冯某告诉陈某,自己从事代扣分的业务。冯某便在中间牵线搭桥,以代扣8分获得540元达成协商,并伪造了陈某车辆租赁合同。事发当日,收到了冯某转来的“好处费”。
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因替代他人记分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冯某因介绍替代记分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款1万元,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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