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黄若媛
原价3000元一双的名牌鞋现售价仅为200至400元?看似优惠的“外贸原单”背后是一个产、销一体的制假售假团伙。近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黄某某、李某某、宋某某依法提起公诉,同日对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洪某某、盛某某提起公诉。
“扩大”分包订单
2019年,黄某某、宋某某夫妇在广东省开了个制鞋工厂,雇佣李某某为厂长,负责工厂日常经营管理。2021年6月,黄某某三人生意做得火热,竟接到某知名品牌公司的分包订单,需要代加工一批品牌鞋靴。黄某某备料丰富,完成订单后还多出了很多大底、鞋面等制鞋材料。
“当时很多相识的客户咨询能否私下出点鞋子给他们。”黄某某见有利可图,竟伙同李某某开始安排工厂私下生产销售,此时的宋某某还未参与其中。
到了2021年10月,黄某某因相关案件被羁押,但有一个存放假冒品牌鞋靴的仓库未被查获,宋某某主动伙同李某某继续售卖仓库里的库存假鞋,并偷偷安排工人与客户对接供货。
2021年12月,黄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无视法律,继续经营假货工厂,一边清库存,一边安排工厂进购材料生产热销款鞋。为避开白天的检查,黄某某、李某某安排工人在晚上生产假货。
“制假售假团伙”成型
在黄某某被羁押期间,“老客户”洪某某、盛某某的订单帮宋某某解决了“经济难题”,对黄某某等三人来说,洪盛二人是可靠的老客户。而洪某某、盛某某作为上游供货商,源源不断的订单使他们需要更加“可靠”的制鞋工厂,双方一拍即合,一个制假售假团伙初具雏形。
黄某某等三人负责制鞋,黄某某对接客户及统筹工厂工作,李某某负责车间的日常生产经营,宋某某辅助保障工厂后勤工作。洪某某二人则进行批发销售,洪某某负责招揽客户、结算货款,盛某某负责工厂跟单、接送货物、售后返修。洪某某二人以180-300元不等的价格批发鞋靴,然后加价几十元售卖给下游供货商,最终从线上销售给消费者。
假鞋产业链破碎
2022年12月,青浦公安分局接到被害人报警称,自己在两家网店中所购买到的两双品牌女鞋,联系权利人鉴定后确定均为假冒商品。公安机关于2023年1月11日在黄某某等人的工厂中当场查获假冒知名注册商标的成品鞋靴980余双,及大量带有假冒品牌标识的鞋底、鞋面、鞋盒等原材料。
案件移送至青浦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通过查阅黄某某等人的销售记录及银行流水等,认定黄某某、宋某某、李某某三人假冒注册商标鞋类商品金额190余万元,洪某某、盛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鞋类商品金额190余万元。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黄某某、李某某、宋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伙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洪某某、盛某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据此,青浦检察院对黄某某等5人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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