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徐杰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院决定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希望这笔钱可以帮你渡过现在的生活难关,后续遇到问题,也可以随时微信联系我。”日前,在金山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内,检察官正向王某送达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
本报讯 “我在残联认识人,知道有个面向残疾人的优惠购房政策,有兴趣投资吗?”2019年,王某从朋友李某某处得知有一项优惠购房政策。王某是一名三级智力残疾人,没有稳定工作收入,家庭经济状况窘迫,一家人常年在外租房度日,而王某一直想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宅。
“只要投资十几万就能买到房……”李某某提到的优惠购房政策虽然让王某很心动,但考虑到实际的经济状况,她还是如实告知了对方,自己并没有能力投资。
“放心,我可以先帮你垫一部分,你慢慢把钱还我就行。”听到王某的顾虑,李某某“大方”地表示可以先行垫付,而王某也相信了对方的说辞。
或问亲戚朋友借钱,或辛苦攒下积蓄,王某就这样一点点交付着钱款。直到2023年,陆陆续续支付了10万元“买房投资款”后,王某想着看一眼房子,便询问起李某某,对方却屡屡以各种理由搪塞,这使得王某起了疑心。与此同时,王某也听闻周围有不少人被李某某以投资买房名义骗取钱款。意识到自己同样遭遇了骗局,王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报了警。
4月,金山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民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虽然李某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王某还是被骗走了全部积蓄,甚至背上了外债,如今经济状况困难,承办检察官遂将救助线索移送该院第六检察部。
接到线索后,第六检察部检察官仔细查阅原案证据材料,开展走访调查工作,并和王某面对面沟通了解情况。经调查核实发现,王某因智力残疾一直没有工作,仅靠每月残疾补助金维持生活,她的丈夫则在建筑工地打零工赚取微薄收入,而她的女儿刚上一年级,需父母抚养。此次被骗钱款不仅是王某全部积蓄,其中大多更是她贷款或借贷的钱款,而案发后,王某始终未得到任何赔偿。
为帮助王某摆脱困境,经审查认定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金山检察院决定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依法向她发放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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