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加速普及,辅助驾驶宣传误导、事故责任认定难、OTA升级引发故障等问题凸显。为此,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与规范宣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学者认为,其中的相关技术标准、用户权益等细节仍有优化空间。
不得将辅助驾驶宣传为“自动驾驶”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综合交通发展研究院郑翔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部分车企偷换概念,将L2级辅助驾驶宣传为“自动驾驶”,造成消费者认知偏差,从而构成实质性的安全隐患。对此,“征求意见稿”要求企业在车辆APP、车载系统及用户手册中“显著标注系统边界”,并强制配备驾驶员监测与警示功能。一旦驾驶员出现脱手、睡眠等脱离驾驶任务的情况,系统可通过语音警告、靠边停车甚至禁用辅助功能等措施干预,从硬件层面防范滥用风险。
在中国政法大学郑飞教授看来,部分企业生产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与准入产品不一致,存在关键信息填报不准确、技术参数与实际不符等问题。“征求意见稿”要求企业完整、准确填报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等关键信息,确保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一致性。
L2级辅助驾驶事故责任主体仍为驾驶员
智能网联汽车事故的责任归属一直是行业难题,此次“征求意见稿”要求强化企业事故报告,为责任认定提供关键支撑。
“驾驶自动化分级是事故责任认定的前提。”郑翔表示,根据《驾驶自动化技术研发伦理指引》,不同级别对应不同责任主体,L2级及以下为先进驾驶辅助阶段,延续现有交通法规框架,责任主体仍是驾驶员;L3、L4级为有限制阶段的自动驾驶,需结合具体场景、运行条件判定用户还是系统为责任主体;L5级为无限制阶段的自动驾驶,除非用户主动介入,否则自动驾驶系统为责任主体。不过目前自动驾驶尚处在L2阶段,因此事故责任主体仍是驾驶员。
郑飞认为,事故发生时的行车数据也是应当考虑的因素,如车辆速度、刹车状态、传感器数据等,能帮助确定系统决策与驾驶员操作是否存在问题。此外,车辆维护与保养情况(如是否未处理已知故障)、外部因素(道路情况、天气条件、其他交通参与者过错),也需纳入综合判断依据。
郑翔告诉记者,智能网联汽车事故中,驾驶员接管窗口时间非常短,汽车记录数据是区分责任的关键。但以往车辆数据往往由企业掌握,车主难以获取原始数据,“征求意见稿”要求企业及时报告事故,打破了这一信息壁垒,企业提供系统运行状态、驾驶员操作等原始数据,直接关系到事故真相的还原。需要提醒车企的是,接管窗口可以采取多种提示方式提前预警,必须给予驾驶员充分的接管时间。
车企需进一步明确OTA升级具体流程
OTA即空中下载技术,是通过无线网络远程管理终端设备数据或软件的技术。实践中,消费者对OTA技术运用存在一定担心。据媒体报道,比亚迪宋Pro新能源汽车系统未经提示OTA自动升级,导致驾驶员无法操作车辆。今年初,小米也曾发布OTA召回,涉及3万多辆小米SU7。
对此,郑飞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未经备案不得升级”“禁止通过OTA隐瞒缺陷”等规定,在很大程度上对当前OTA升级乱象作出规范。这些规定能够有效防止企业随意进行OTA升级,避免未经充分测试的软件版本被推送给用户,从而降低因OTA升级导致的安全风险。
“新规在细节上仍有完善空间。”郑翔认为,“征求意见稿”“缺陷”与“功能优化”的界定模糊,企业可能将“缺陷修复”包装为“功能优化”,逃避召回责任。在她看来,备案制侧重形式审查,难以及时发现复杂代码中的潜在风险,建议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规范OTA软件升级;同时鼓励车企与第三方机构共建OTA安全开源社区,共享漏洞库与防护技术。
对于消费者所担心的OTA“偷偷升级”问题,郑飞表示,车企需要进一步明确OTA升级的具体流程,特别是在车辆行驶中进行升级时,如何确保升级不会对车辆的正常行驶造成干扰或安全隐患。因此,企业在升级前必须获得用户明确授权,并详细说明升级内容及可能产生的影响,保障用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升级过程中用户数据的存储、使用规则也需予以明确,防止数据泄露或滥用。
郑翔则建议,应进一步细化消费者保护机制,畅通用户投诉与救济渠道。允许用户可通过车载系统或手机APP自主选择升级时间,企业不得默认勾选“自动升级”选项;允许用户将系统退回到汽车使用期间的原始版本,车企应在用户手册中明确标注退回路径,并通过车载界面提供便捷操作入口。
(记者 朱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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