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多元解纷

租客烧菜忘关火惹祸,房东称损失超5万元

调解员向双方释法说理,实现矛盾就地化解

章炜

本文字数:1053

  □  记者  章炜

  租客烧菜忘关火引发火灾,致出租屋损失超5万元,双方因赔偿金额僵持不下。近日,静安区彭浦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背靠背”调解法,结合法律条文明确责任,成功化解这起出租屋失火赔偿纠纷,既帮助房东挽回损失,也为经济困难的租客减轻赔偿压力,实现矛盾就地化解。

  2025年8月底,薛先生匆匆来到社区居委会求助。据薛先生介绍,其将房屋出租给老周后,老周在屋内烧菜时因临时外出忘记关火,导致厨房突发火灾。火势虽及时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厨房内灶具、油烟机、橱柜等物品被严重烧毁,墙面大面积熏黑,电路也因高温受损,初步估算维修及财产损失超5万元。

  “我找老周协商了好几次,他承认是自己的错,但一直说没钱,不愿意全额赔偿。”薛先生向调解员出示了多家维修公司出具的估价单,单据显示维修材料费、人工费及自己因处理事故产生的误工费合计约5.6万元。而老周则表示,自己收入有限,火灾后已凑了部分钱款,但无力承担全额赔偿,双方多次协商均以争吵告终,无奈之下只好寻求调委会帮助。

  调解员先是前往失火出租屋现场勘查,确认房屋受损范围与薛先生描述一致,同时走访周边邻居了解情况。邻居们反映,事发时浓烟从出租屋窗户冒出,一度引发整栋楼居民担忧,虽无人员受伤,但消防安全问题亟待重视。随后,调解员单独与老周沟通,老周对失火事实及消防队出具的全责鉴定无异议,但仍对5.6万元的赔偿金额提出质疑,称“维修价格太高,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

  为打破僵局,调解员采用“背靠背”沟通方式,分别向双方释法说理。针对老周,调解员明确指出,根据《民法典》,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致其受损,出租人有权要求赔偿;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

  面对薛先生时,调解员则建议其考虑老周的实际经济状况,“如果坚持全额赔偿,老周可能因无力支付而拖延,反而不利于你及时拿到赔偿款开展维修。不如适当让步,同时约定分期支付,这样既能减少你的损失,也能让老周更易接受。”此外,调解员还向双方强调了出租屋用火安全的重要性,提醒老周今后使用明火时务必留人看管,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老周分两次向薛先生支付房屋维修及相关损失赔偿款共计5.4万元,首次付款于协议签订当日支付,剩余款项在一个月内结清;薛先生负责后续房屋维修工作,老周需提供必要协助;双方就此次火灾纠纷互不追究其他责任。一周后,居委会对双方进行回访,薛先生表示已收到老周的首次赔偿款,有序推进房屋维修工作;老周也承诺会按时支付剩余款项,并吸取此次教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多元解纷 B04租客烧菜忘关火惹祸,房东称损失超5万元 章炜2025-12-12 2 2025年12月1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