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3·15在线

达美乐比萨“买一赠一”?警惕“大字吸睛小字埋雷”

消保委提醒:促销活动应足够清晰醒目,确保消费者能便捷获知

章炜

本文字数:1131

  □  记者  章炜

  下单购买达美乐比萨,页面标注“买一送一”,付款收货却仅得一份商品,消费者质疑商家未明示限制条件,商家坚称活动规则已明确提示。消费者事后与商家沟通补偿事宜遭拒,于是向上海市消保委部门发起投诉。针对此类促销乱象,消保委部门建议企业优化促销文案,避免歧义词汇,同时通过弹窗、高亮、勾选确认等方式强化告知流程。

  9月7日,张先生在线上平台下单购买达美乐比萨,支付价款78元。下单时,商品页面显著位置显示“买一送一”促销标识,张先生基于该优惠信息完成交易,但收货时发现包裹中仅有一份比萨,并未获得承诺的赠送产品。张先生表示,购买全程未看到该促销活动存在任何附加条件或不适用商品范围的提示,事后与商家沟通补偿事宜遭拒,于是向消保委发起投诉。

  消保委介入后,迅速与涉事商家核实情况。商家回应称,张先生所购比萨属于特定系列,该系列并未纳入此次“买一送一”活动范围,且活动适用规则、不参与活动的商品类别等关键信息已在页面相关位置进行提示。商家强调,自身已依法履行告知义务,不存在欺诈行为,因此拒绝退款或补偿。尽管消保委多次组织双方沟通,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释法说理,但由于双方对促销规则的理解存在根本性分歧,且均坚持自身主张,最终调解未能达成协议。

  记者查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二条得知,经营者通过商业宣传等方式对商品或服务作出承诺的,应当向消费者履行承诺内容。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中,经营者以“买一送一”进行宣传,就应对活动适用范围、限制条件等作出足够清晰、醒目的提示,确保消费者便捷获知;同时,消费者在参与促销活动时,也负有审慎注意义务,应主动浏览活动细则,确认商品是否符合优惠条件,避免因自身疏忽引发纠纷。

  消保委分析,此类纠纷暴露出当前促销活动的两大共性问题:一是宣传用语模糊化,商家常用“全场优惠”“买一送一”等宽泛词汇吸引消费者,却将限制条件隐含其中,易引发认知偏差;二是告知义务履行不到位,部分线上平台将关键规则置于不显眼位置或复杂文本中,导致消费者在快速交易中难以察觉。此类纠纷还面临三大堵点:电子证据易篡改或缺失导致事实认定难;商家以“已有提示”推责,消费者则主张“未看到”造成责任划分模糊;对于“提示存在但不显著”是否构成未尽告知义务,实践中判断标准不一。

  消保委方面指出,本次纠纷因信息传达不清引发,难以认定商家存在主观欺诈故意——欺诈的构成需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主观故意为前提,本案中商家虽提示方式可能不完善,但无明确欺诈证据。

  对此,消保委建议企业优化促销文案,避免歧义词汇,同时通过弹窗、高亮、勾选确认等方式强化告知流程;提醒消费者提升消费素养,仔细阅读活动细则,主动确认商品适用范围,并留存广告截图、订单详情等证据,以便纠纷发生时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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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3·15在线 B08达美乐比萨“买一赠一”?警惕“大字吸睛小字埋雷” 章炜2025-12-24 2 2025年12月2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