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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6-03-06</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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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名>2026全国两会特别报道</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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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题><![CDATA[]]></引题>
    <标题><![CDATA[破解与“国际商事调解规则”兼容问题]]></标题>
    <副题><![CDATA[吕红兵委员：建议推进商事调解立法]]></副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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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刘嘉雯/季张颖]]></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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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CDATA[    □  记者  季张颖  见习记者  刘嘉雯

    近年来，商事调解以其低成本、短周期、和合共赢的特点，已逐渐成为企业解决商事纠纷的“首选方案”。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吕红兵对商事调解立法予以关注，认为应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调解法》的制定，出台一部既能适应我国商事调解发展需要，又能使新加坡公约落地适用的商事调解基本法。

    调解规则不兼容问题仍存在

    “中国作为新加坡公约的首批签约国，正积极推进批准公约并完成国内法对接，但与国际商事调解规则仍存在不兼容的问题。”吕红兵表示，我国目前对人民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以及司法调解制度等方面尚无法对接公约适用。

    “在2026年5月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调解条例》中，也主要规定的是对商事调解工作管理体制、商事调解组织设立及管理运行要求、促进商事调解行业发展保障措施等内容。”

    因此，吕红兵提出，应出台一部既适应我国商事调解发展需要，又能使公约落地适用的商事调解基本法。

    明确设立独任调解制度同样重要

    对此，吕红兵提出了一系列细化建议。他认为，首先应以新加坡公约规定为基本依据，进一步明确我国商事调解当事人的自觉性和自愿性，调解者的中立性和非权力性，并以排除法方式划定商事范围。另将调解与诉讼、仲裁中的和解相区分，进一步规范商事调解内涵。

    “我国批准公约后，有执行外国独任调解程序达成的国际商事和解协议的义务。”吕红兵解释，国内调解协议与国际和解协议均为建立在私法自治基础上的纠纷解决合意，通过立法明确独任调解的法律地位、确认独任调解的效力，乃我国制度型开放的重要体现。“因此，明确设立独任调解制度也同样重要，以独任调解与机构调解彼此配合、相互支撑，可以提高效率，优化我国商事调解结构。”

    还应对调解组织、调解员作出规定

    此外，吕红兵还发现，公约第三条规定：“本公约每一当事方应按照本国程序规则并根据本公约规定的条件执行和解协议。”而我国民诉法第205条规定了调解协议的申请与执行程序，该条款与上述公约的规定存在较大差异。为进一步改善差异问题，吕红兵建议，“应扩充协议类型范围、简化确认执行程序，落实公约要求，增强调解方式在化解商事纠纷中的吸引力。同时，在立法过程中，也应充分考虑对虚假调解的防范与打击，明确处罚措施，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商事调解立法中，还应对调解组织、调解员作出规定。”吕红兵建议，在调解组织方面，要以规范、保障及推进发展为出发点，从机构条件、审批程序、调解规则、内部治理等各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强调调解组织规范化、专业化、数智化、国际化建设，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国际话语权。

    在调解员方面，要建立统一资质、认证制度，规定执业规则、职业操守，建立职业化队伍，强化执业法律责任。

    在此基础上，吕红兵呼吁进一步明确调解与仲裁、诉讼的衔接制度：“要依法确立调解与仲裁、诉讼相互对接、彼此衔接制度，完善复合式、立体化商事争议解决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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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A050306_p35]]></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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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说明 htmlFormat="False">全国政协委员吕红兵 记者  沈媛  摄</图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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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题><![CDATA[人大代表热议政府工作报告]]></引题>
    <标题><![CDATA[“稳”字当头强信心“民”生为大暖人心]]></标题>
    <副题><![CDATA[]]></副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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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陈颖婷]]></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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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记者  陈颖婷

    3月5日，聆听了李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后，上海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围绕报告内容畅谈体会，从稳就业到促消费，从新质生产力到大思政课，“信心”与“民生”成为他们口中的高频词。

    稳就业置于首位：既是“压舱石”也是“晴雨表”

    “今天的工作报告又看到出现两次同样表述，将稳就业置于四稳首位，再次释放出就业优先的鲜明信号。”姚卓匀代表翻开报告，目光落在“稳就业”三个字上。她注意到，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而这份报告将这一导向延续深化。

    面对AI技术带来的就业焦虑，姚卓匀给出了辩证的看法：“科技创新不仅孕育新的就业机会，也会深刻重塑传统行业就业形态。”她以制造业为例，“虽然减少了流水线上的简单重复劳动，却大幅增加了设备维护、系统集成，工艺优化等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谈及服务业的前景，姚卓匀援引国际经验指出，当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以后，服务业将成为吸纳就业的核心渠道，“银发经济与体验经济的崛起，让就业方式变得更多元，形态更丰富。如养老护理不再是简单的看护，而是融合医疗、康复、心理慰藉的专业产业。”

    从理论走向实践：打造“新支柱”培育“未来产业”

    全国人大代表汤亮对报告中关于产业布局的内容印象深刻。他注意到，报告明确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打造“新支柱”与“未来产业”的战略目标和推进步骤。

    “报告提出要打造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生物医药、低空经济等新兴支柱产业，并培育未来能源、量子科技、具身智能、脑机接口、6G等未来产业，有的还配套了具体的资金支持，政策的落地性很强。”汤亮用“一个核心亮点”来概括自己的感受——“稳中求进”与“民生为大”的双轮驱动。他认为，这份报告“不仅是‘十五五’的开局宣言，更是一份‘稳预期、强信心、促转型’的行动纲领”。

    提振消费直击痛点：让群众“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

    作为来自经济领域的代表，朱建弟代表对报告中提振消费的部署格外关注。

    “报告将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摆在突出位置，强调使内需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和稳定锚，精准抓住了当前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朱建弟表示。

    朱建弟仔细梳理了报告中的举措：“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扩大健康、养老、托幼、家政等服务供给，培育数字、绿色、智能等新型消费，一系列务实举措直击消费痛点、打通消费堵点。”

    在朱建弟看来，提振消费既要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多渠道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完善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制度，让群众“能消费”；也要优化消费供给，增加优质产品与服务供给，改善消费环境，让群众“愿消费、敢消费”。

    从课堂走向社区：让民主实践成为鲜活教材

    来自基层社区一线的全国人大代表盛弘，则将目光投向了报告中“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促进思政课堂与社会课堂有效融合”的要求。她结合自己在上海长宁区虹桥街道的工作实践，讲述了一堂特殊的思政课。

    “去年5月在古北市民中心，我作为‘兼职思政教师’和长宁区特级政治教师季老师共同执教了一堂名为《13岁遇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思政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盛弘回忆道，“看到孩子们的眼神和积极反馈，我意识到，原来我们社区每个基层民主协商的真实案例都可以转化为鲜活的思政课堂素材。”

    结合调研实际，盛弘建议支持推广“代表委员进思政课”机制，让更多代表委员成为青少年的“思政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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