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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别让“妈妈骑手”在算法里“掉队”]]></标题>
    <副题><![CDATA[姚卓匀代表：用法治为“她们”奔跑撑腰]]></副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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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陈颖婷]]></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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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CDATA[    □  记者  陈颖婷

    “每天穿梭在城市大街小巷的外卖女骑手，七成以上是需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妈妈骑手’，平均年龄37岁。现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难以覆盖这个日益庞大的群体。”昨天是“三八”国际妇女节，正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姚卓匀，将目光投向了算法时代下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困境，提出了修订完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相关建议。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女性就业人员达3.2亿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43.4%。而在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约8400万新业态劳动者中，女性占比高达45.7%。外卖女骑手成为其中增长最快的板块，《2025新蓝领人群洞察报告》显示，全国约1400万外卖骑手中，女骑手占比已达到24.3%。

    “这些‘妈妈骑手’的生存状态令人关注。”姚卓匀代表说，有关学者调研发现，受访女骑手大多数是“妈妈骑手”，72.8%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然而，平台算法以“效率至上”和“假设骑手为无差异个体”为原则，忽视性别、生理等现实差异，使得这些承担着家庭照护责任的女性难以纳入现有法规保障体系。

    姚卓匀指出，2012年颁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新就业形态蓬勃兴起、人口政策调整以及生育支持社会需求提升，《规定》已出现与当前用工模式、相关法规及女职工需求不相适应的情况。

    除了适用范围不够全面、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保障缺失外，姚卓匀代表还发现，《规定》中部分保护性条款过于刚性，客观上构筑了女性就业的制度性壁垒。“有的企业因为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和夜班限制等，在聘用女职工上更倾向于采取强制性、一刀切模式，影响了女性就业。”她说。

    与此同时，国家生育政策调整后，女职工生育与职业发展的矛盾更加凸显。当前各地规定的生育奖励假、延长产假等，也多由用人单位负担，增加了企业用工成本。

    针对这些问题，姚卓匀代表建议扩大《规定》适用范围，覆盖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她建议《规定》需加强新就业形态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强化政府监管，明确界定平台企业和用工合作单位主体责任，将对女性保护条款纳入合作协议。她特别强调要“落实‘算法向善’与雇主责任，推动平台在算法设计方面遵守性别平等原则，同时考虑女性生理特点和家庭照护需求，优化工作时长和工作时间灵活性选择。”

    姚卓匀还建议《规定》修订原则向“适度保护、分层保护、成本分担”方向转变，立足特殊保护与平等就业机会的平衡。在国家层面加强对各地生育支持政策的统筹协调，完善生育支持体系，拓展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同时，借鉴上海、广东等省市为承担照顾家庭义务的女性提供“生育友好岗（妈妈岗）”经验，对招用女职工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或社保补贴等政策支持。

    姚卓匀还提出构建女性就业群体全生命工作周期社会支持体系，加强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协调，明确用人单位定期组织女职工妇科、乳腺及“两癌”筛查义务。对未落实“四期”保护、性骚扰和职场霸凌防治等责任的企业，明确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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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春晖暖透高墙 寸草向阳新生]]></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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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陈颖婷]]></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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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CDATA[    □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在第116个“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上海市女子监狱以“春晖漾高墙  寸草焕新生”为主题，拉开第十三届母亲文化节的帷幕。这不仅是一场节日，更是一次以母爱为纽带、以文化为桥梁的政府开放日活动。市妇女联合会、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市沪西地区人民检察院等相关单位领导与社会各界人士齐聚一堂，共同见证高墙内外的温情相聚，感受新时代法治文明中，文化浸润灵魂、人文唤醒良知的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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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题><![CDATA[在打击犯罪一线、在服务群众的窗口]]></引题>
    <标题><![CDATA[她们是基层治理中的“巾帼力量”]]></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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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刘嘉雯/李茜婷]]></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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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见习记者  刘嘉雯

    通讯员  李茜婷

    本报讯  在青浦公安分局有这样一群女民辅警，她们在打击犯罪一线、在服务群众的窗口，用女性的柔情与智慧诠释着“巾帼不让须眉”的豪情壮志。

    去年10月，陈先生攥着零星材料向青浦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支队的瞿丽燕求助，他所领养的女孩因情况特殊、材料不齐而无法正常办理落户。“我能提供的就这些，您帮帮孩子……”陈先生恳切的话语，让身为母亲的瞿丽燕不忍放弃。她迅速联系相关人员详细询问情况，协同辖区派出所民警跑村委、访邻居、查系统补齐了材料，专门向上级部门做专题汇报，终于顺利获批。几年来，瞿丽燕和同事们一起，帮助200余名无户口孩子点亮了落户归途。

    而在青浦公安分局朱家角派出所综合指挥室里，女民警凌晨端坐在屏幕前，开启了一天的忙碌。为从源头化解欠薪纠纷，凌晨牵头指导工地在讨薪高发区域加装智能安防设施，以前端预警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目前，已为998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108万元，让指挥室成为名副其实的平安“最强大脑”。

    青浦公安分局的女民辅警，以女性的细腻捕捉矛盾症结，用法律的理性明辨是非，将专业素养化作服务群众的力量，诠释着基层治理的巾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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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题><![CDATA[杨浦检察院三年办理侵害妇女权益刑案590余件]]></引题>
    <标题><![CDATA[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70余万元]]></标题>
    <副题><![CDATA[]]></副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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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王葳然]]></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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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日前，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近三年来杨浦区检察院依法办理侵害妇女权益刑事案件590余件，受理涉妇女权益保障民事行政诉讼案件370余件，对困难妇女精准开展司法救助，救助120名女性被害人及申请人，累计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70余万元。

    记者了解到，检方在履职中发现妇女权益被侵害领域相对集中，侵犯妇女财产权益案件占比较高，其中婚恋交友类诈骗较为典型；侵犯妇女人身权益案件呈上升趋势，主要集中于家暴、性侵等，部分被侵害女性因经济依赖、舆论压力等不敢维权，导致侵害持续发生；侵犯妇女隐私权益案件有所增加，非法侵入独居妇女住宅、非法获取出售妇女个人信息等行为，危害妇女身心安全。

    同时，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仍需加强，老年妇女、女性未成年人、女性农民工、被家暴妇女等群体，因诉讼能力不足、自我保护意识较弱、不了解有效求助渠道，成为权益受侵害相对高发的人群，在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就业支持等方面的需求较为迫切。

    此外，部分企业存在拖欠女性劳动者工资、招聘中存在性别年龄歧视、通过恶意注销、虚假诉讼等方式逃避法律责任；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不规范、管理缺失等问题依然存在；医疗美容行业需要加大监管，“有照无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侵害妇女身体健康权益。另外值得关注的是，部分涉女性犯罪呈现一定的群体和行为特征。近三年受理的女性犯罪案件中，无业人员占比较高，部分涉案女性缺乏稳定收入和谋生技能而走上犯罪道路；共同犯罪占比近五成，一些女性受亲友、伴侣教唆利用，处于辅助、从属地位，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犯罪类型以盗窃、诈骗等轻罪为主，财产侵害类案件占比逐年升高，呈现一定的轻罪化特征。

    据杨浦区检察院介绍，该院构建“打击、监督、治理、化解、普法”妇女权益全链条保障模式。在强化刑事犯罪打击方面，依法惩治侵害妇女权益违法犯罪，加强追赃挽损和社会关系修复，注重隐私保护，避免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同时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民事行政领域妇女权益保障，运用民事支持起诉、争议化解等举措，做精做好民生司法保障；加强部门协作，畅通女性务工人员维权绿色通道，强化对涉妇女婚姻家庭、劳动就业等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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