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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6-03-16</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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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校门口，有人蹲守专拍家长车牌号？]]></标题>
    <副题><![CDATA[检察机关揭开黑色利益链  一男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刑]]></副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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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王葳然/金玮菁]]></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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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金玮菁

    从未对外公开过私人号码，信息却为何频频泄露？不少学校门口有人专门蹲守偷拍家长车牌，顺着车牌查到手机号，形成一条隐秘的黑色利益链。近日，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提起公诉。

    “车牌查电话秒出！”在上海从事房产中介工作的王某，平日在各大兼职微信群中发布此类信息。据查，2023年9月起，上海某培训学校法人徐某联系王某，该学校老师在辖区多所学校周边，暗中拍摄接送学生车辆的车牌号码，随后将拍摄到的大量车牌信息统一发送给王某。王某收到信息后，通过上家逐一查询对应车牌的车主姓名、联系电话、车型颜色等个人信息，完成查询后第一时间反馈给该学校，并收取每条25元的查询费。截至2024年底，王某帮助该学校查询车辆具体信息2500余条，收取费用共计6.3万余元。2025年8月，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件受理后，检察官先后调取了王某与学校相关人员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非法查询的公民信息清单、工作人员拍摄的车牌照片等相关证据，精准查明了王某非法获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具体事实、涉案公民个人信息数量、非法获利情况。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培训学校的徐某、韩某，王某联系查询的上家等人另案处理。

    随后，案件线索移送至该院公益检察室。检察官对王某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王某承担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侵权责任。后在法院主持下，王某自愿在国家级媒体上发布公开赔礼道歉声明，向被侵害的不特定多数公民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因其违法行为造成的社会公共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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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免费荐债”是陷阱  团伙骗走2亿]]></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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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陈颖婷]]></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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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这只债券稳赚不赔，现在买入就是捡漏！”直播间里，“老师”激情洋溢地推荐着债券，屏幕那头的投资人听得心动。殊不知，这些债券早已停牌，所谓的“捡漏”其实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2025年11月，上海警方在外省市警方的配合下，开展全链条收网行动，抓获许某、雷某等30余名犯罪嫌疑人。这起特大非法经营案涉案金额高达2亿余元，非法获利6000余万元。

    2025年9月，部分投资人向警方反映，自己通过网络直播推荐购买的债券既无法兑付，也因无交易对手而无法成交。警方调查发现，这些投资人所购买的债券均为长期停牌债券，正常情况下交易量很少。犯罪嫌疑人许某等人为谋取利益，在无债券业务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从不法私募雷某等人处低价买入大量已停牌债券。

    “他们以10元左右的价格在市场上购买面值100元的停牌债券，然后利用部分投资人不了解债券业务、缺乏风险认识的情况，误导投资人将债券停牌时80元左右的交易价格，视为当前的市场价，诱导投资人以50元左右的价格接盘。”办案民警介绍。投资人误以为“捡漏”，实则可能面临后期无法兑付等多重风险。

    许某等人为引流，招募多名销售人员以随机拨打电话等方式吸引客户至微信群，后由该债券销售团伙成员分工扮演“水军”“助理”“老师”等不同角色，引导投资人进入免费荐股直播间。

    “他们虚构‘某老师’投资神话博取投资人信任，直播间里免费推荐债券，谎称买入就赚到。”若投资人尚无债券购买资质，许某等人还会安排专人为投资人提供公司，并开立具有特定债券购买权限的法人证券账户，以此完成债券受让。

    目前，上述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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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无人机在管制空域“黑飞”速查！]]></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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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沈媛/马歆皓]]></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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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记者  沈媛  通讯员  马歆皓

    本报讯  无人机未经实名登记就进行飞行，且高度达500米。近日，金山警方依托“空地联动”模式，快速查处一起无人机“黑飞”案件，违法行为人吴某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近日，金山公安分局朱行派出所接预警，一架未经实名登记的无人机在辖区定业路附近飞行，立即启动“空地联动”处置机制。警力随即赶赴现场，同时警用无人机从空中巡查，迅速精准锁定飞手位置，引导地面警力查获正在操控无人机的男子吴某。经查，吴某受朋友邀请，前往事发地利用无人机勘察施工情况。为扩大视野，他将无人机飞至500米高度。吴某的无人机未按规定实名登记，且在管制空域飞行也未提前申请。警方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对吴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查处后，民警现场协助吴某完成无人机实名登记，并开展普法教育，明确告知违规飞行的安全风险与法律后果，让其充分认识到“黑飞”的潜在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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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19.9游江浙沪？小心“赔”上养老钱]]></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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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陈颖婷]]></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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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江浙沪一日游，只要19块9？这也太划算了吧！”去年年底，上海不少老年朋友被超低价旅游广告吸引，兴高采烈登上大巴。然而，看似“捡便宜”的旅程，背后却藏着巨大陷阱。日前，警方侦破一起打着“老年康养”名号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抓获犯罪团伙成员8名，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

    嘉定警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家公司组织了800多名老人集体出游，价格低得离谱——19.9元、29.9元，就能玩上一整天。民警敏锐地察觉到了其中的不对劲，随着调查深入，一个打着“老年康养”旗号、实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这家公司的负责人陆某，瞄准的就是有短线旅游需求的老年群体。低价旅游只是“敲门砖”，真正的戏码在后面。每当老人们被带到外地，一场精心准备的“推介会”便开始了。他们大肆吹嘘所谓的“老年康养”“旅游养老”项目，并许以令人心动的“高额回报”：“年化收益20%到60%！”不少老人动了心。

    为让骗局看起来更“正规”，陆某不仅在社交平台上伪造正规交易中心的背景，还把自己包装成“成功企业家”，用光鲜亮丽的人设迷惑老人。他们还搞起了“推广返利”，鼓励老人们拉亲友“入伙”，拉的人越多，返利越高。

    警方的及时介入打断了这场疯狂的敛财骗局。2025年12月25日，包括陆某在内的8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涉案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目前，相关人员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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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地库拉车门“开盲盒”  惯偷落网]]></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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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刘嘉雯/朱佳栋]]></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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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见习记者  刘嘉雯  通讯员  朱佳栋

    本报讯  近期，青浦公安分局盈浦派出所辖区发生多起“拉车门”盗窃案件。派出所组织辖区“青城义警”等群防群治力量就相关案件特征开展防范培训，强化日常巡逻。近日，一名惯偷深夜潜入小区地库“拉车门”，被正在巡逻的“青城义警”队员当场识破，警方迅速将其抓获，成功破获连环窃案。

    1月28日19时许，“青城·盈安义警”队员张师傅反映称，发现一名男子在小区地下车库反复穿梭于停放的车辆间，疑似尝试通过拉拽车门实施盗窃。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嫌疑人王某抓获。

    经查，王某曾有多次盗窃前科，近期重操旧业，在各小区、商场地下车库以随机拉车门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当日，他准备故技重施，不料被“义警”队员巡逻发现。截至被抓，已查证案件两起，涉案金额7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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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入服务区=出高速？男子拒付过路费]]></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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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王雅雯/吴丹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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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见习记者  王雅雯  通讯员  吴丹盛

    本报讯  男子因不满收费规则，竟将车辆堵在高速出口，影响道路正常通行。日前，奉贤警方查处一起因拒付高速公路通行费而引发的治安案件，驾驶员冯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当日凌晨1时许，奉贤公安分局奉城派出所接奉城镇瓦洪公路G1503高速卡口收费员报警称，有一车辆驾驶员因不肯付高速费堵在高速卡口处。民警到场后了解到，驾驶员冯某于当日14时许从南京市江宁区一高速入口驶入，计划在免费通行时段结束前赶回上海奉贤。冯某认为进了服务区即出了高速，可以另外计费，遂驶入小昆山服务区加油，随后继续驶入高速。凌晨1时许，冯某抵达瓦洪公路出口。此时免费时段已过，电子屏显示应缴金额为208元。冯某当场提出异议，收费员解释说服务区属于高速内部范围，计费仍从原始入口起算。然而，冯某不接受此解释。出警民警多方协调，冯某依然拒绝挪车。

    冯某最终因实施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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