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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6-03-17</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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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孩子的压岁钱家长能用吗？]]></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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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徐慧瑶]]></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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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据《北京日报》报道，“妈妈让上交2万元压岁钱，孩子不干了”“10岁男孩8万元压岁钱被父亲用于再婚开销”……春节过后，有关压岁钱的话题在社交平台引发热议。律师表示，给孩子的压岁钱属于孩子本人所有，家长可代为保管或用于孩子的教育、医疗等支出，但用于自身消费可能侵犯未成年人的财产权。

    孩子有权接受赠与

    过年收的压岁钱属于孩子吗？对此问题，家长群体意见不一。在社交平台上相关话题的评论区，有家长表示：“压岁钱不应该属于孩子，都是大人的钱换来的。”“我小时候都是直接给爸妈，本身就是大人之间的礼尚往来，跟孩子没关系。”

    但也有不少家长选择将压岁钱交给孩子支配，有家长表示：“我家的孩子从来都是把压岁钱存起来，不乱花。”“花钱的过程中，孩子才能真正学会理财。”

    “从法律上说，给压岁钱属于赠与行为。”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郭越律师介绍，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由于接受赠与属于纯获利益行为，因此不需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孩子或者监护人表示接受且钱款完成转移时，赠与即生效，“压岁钱”的所有权即归属于孩子。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时也常出现对孩子压岁钱归属的争议，记者查阅法院相关判例发现，此类案件中法院通常认定，孩子的压岁钱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夫妻财产分割。

    家长不能用于自身消费

    “我会把孩子的压岁钱单独存起来，孩子的培训费、兴趣爱好等开销从压岁钱里支付。”采访中，不少家长向记者表示，自己会代管孩子的压岁钱并合理取用。

    对此，郭越律师介绍，父母作为监护人，有权代为保管压岁钱，但必须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仅可为维护孩子利益使用。“包括用于孩子教育、医疗、生活等与成长有关的支出，以及以孩子名义进行的稳健储蓄理财等。”

    如果父母将压岁钱用于自身消费、偿还个人债务或拒不返还、长期侵占，则可能构成对未成年人财产权的侵权，需承担返还、赔偿等法律责任。

    与过去相比，现在孩子的压岁钱数额越来越大，部分孩子将由自己支配的压岁钱花在了游戏充值、购买玩具上。“小孩想买什么就买什么，管不住。”不少家长心存隐忧。

    从法律上来说，未成年人自行支配压岁钱受民事行为能力限制。”郭越律师介绍，未满8周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切支出均须由父母代理，自行处分无效；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进行小额、符合年龄智力的消费，如购买低价的文具、玩具、食品等；大额充值、打赏、网购等行为属于效力待定，需由监护人同意或二次确认；监护人拒绝确认的，可以主张该行为无效，并依法要求平台返还。（徐慧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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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退休返聘工作 是否有误工费]]></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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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我姑父办理退休手续后，被原单位返聘继续工作。最近，他因为交通事故受伤，能否向肇事者索要误工费？

    【解答】

    误工费的认定核心是实际误工损失，而非年龄限制。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费计算。

    因此，只要你姑父能够举证自己通过提供劳务获取固定收入，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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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培训需要贷款 咨询是否合法]]></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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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我弟弟最近在找工作，有一家公司承诺了高薪工作，但需要先进行培训，培训费可以办理贷款。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

    【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求职者急于就业的心理，在网络上发布高薪招聘信息作为诱饵，面试时诱导劳动者付费进行“入职培训”，收取培训费甚至捆绑分期“培训贷”，此类行为涉嫌违法和民事欺诈。

    对于此类“工作”，劳动者应当提高警惕，避免掉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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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婚前购买房产 离婚归谁所有]]></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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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我和妻子结婚之前贷款买了一套期房，购房合同是婚前签订的，但交房和房产登记是在婚后办的。

    如果我和妻子离婚，这套房产是否需要进行分割？

    【解答】

    因为这处房产是你在婚前购买的，只是在婚后办理登记，因此应当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你们离婚，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和相应财产增值部分，你需要对妻子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明确：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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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下班遭遇车祸 能否认定工伤]]></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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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我姐姐下班后骑车去超市买菜，买完菜回家途中遭遇车祸受伤。由于事发地点不在她从公司回家的常规路线上，因此公司认为并不属于工伤。

    请问这种情况究竟能否认定工伤？

    【解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职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属于上下班途中。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其他属于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确定应结合日常上下班的周期性、相对固定性等统筹考量，但不包括休假等属于开展个人活动或处理私事的往返时间和路线。你姐姐下班后去超市购物，如果只是稍微偏离常规下班路线，仍属于“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途中遭遇车祸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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