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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6-03-18</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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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镜头有边界 安全无小事]]></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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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在光影触手可及、分享即时便捷的时代，我们享受着影像记录带来的便利与乐趣。但“自由”亦有“边界”，当镜头聚焦处偏离了安全轨道，当好奇心和炫耀欲越过国家安全的界限，那些被随意捕捉的画面，就可能成为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定时炸弹”。

    违规拍摄不可取。个别人员可能因近距离接触军事装备后难掩激动之情，忍不住拍摄分享，但务必克制“分享欲”，切忌因一时冲动误入歧途。有公开案例显示，某单位工作人员刘某陪同领导出差入住酒店时，发现窗外可以看到近距离停留的军舰，刘某激动地拍摄数十张军舰照片分享给朋友，并经朋友二次传播发酵。有关单位对二人开展保密提醒教育，依法要求其删除掌握的照片，并对刘某处以警告，同时指导该酒店进行安全整改。

    有偿“代拍”涉违法。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可能假借各种“公益”“兼职”“调研”名义骗取我公民信任，诱骗其从事危害我国家安全活动。有公开案例显示，某地人员孙某收到某“环境保护组织”的兼职邀请，要求其每日定时在固定位置对目标进行拍摄录制，并对照片角度、拍摄定位等提出要求。孙某虽心生疑虑，但因报酬丰厚，还是拍摄并提供了大量照片。经查，该拍摄地点是当地某涉密科研场所，而该“环境保护组织”实由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运营。最终，孙某被依法处理。

    一意孤行陷囹圄。个别军事装备爱好者法律意识淡薄，出于猎奇炫耀，非法拍摄军事装备。有公开案例显示，张某曾在朋友圈分享军用机场照片，受到其他“同好”追捧点赞。迷失在他人认可中的张某无视朋友的善意提醒，后续又多次来到机场附近，近距离拍摄大量机场内军事装备和飞机起降情况。在一次拍摄时，张某被有关部门当场抓获。经鉴定，张某拍摄的照片中，多张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张某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未经允许私自拍摄军事设施、涉密场所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每位公民都有责任、有义务共同守护国家安全。

    认清拍摄边界。在游玩拍摄时，应注意是否存在军事禁区、涉密场所等警示标识，不得随意拍摄、传播有关内容；在参观国防工程、重大科技项目等涉密场所设施时，应主动上交电子设备，严禁拍摄、录音、录像。

    严守法律红线。要提高警惕，增强法律意识与国家安全意识，如遇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以“拍摄兼职”“市场调研”等名义有偿雇佣拍摄敏感场地的情况，要坚守底线，拒绝沦为“窃密黑手”。

    共筑人民防线。红线意识记心头，国家安全靠大家。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有拍摄涉密场所或所谓“拍摄调研”兼职等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请及时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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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主动投靠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抓！]]></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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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我真的是一时糊涂啊，行差踏错，说什么都来不及了……”在面对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的询问时，李某懊悔地说道。近期，国家安全机关破获了一起某重要岗位离职人员主动投靠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案件。

    心生怨怼，黑暗滋生

    李某在大学时攻读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后入职某休养单位，主要负责退休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该岗位能够接触到许多退休前从事涉密工作的老干部，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关注的重点。入职后，李某并未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竟公开传播违法信息，后被有关部门查获并交由所在单位处理。原单位因其多次违法违纪，给予李某开除处分。李某未能正确看待自身错误而心生怨恨，整日沉迷于网络、逃避现实，经常“翻墙”浏览境外网站寻求刺激，频繁搜索、浏览移民政策，想要移民国外。

    越过红线，误入歧途

    李某浏览某境外网站发现，可通过考取某国执业医师资格证获得该国永居签证。为进一步提升自己移民的成功率，李某竟萌生以涉密材料作为“投名状”的错误念头。李某整理了之前在职期间违规下载存储的大量涉密、敏感材料，并编造大量攻击抹黑我党和政府的虚假信息，为日后投靠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做准备。后在准备赴该国考试期间，李某提前联系了该国某律所和基金会，表达了请求帮助与该国间谍情报机关建立联系的意愿。

    铁窗之下，追悔莫及

    国家安全机关及时发现了李某企图投靠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可疑情况，在李某即将离境前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有效防范化解了重要岗位离职人员出境泄密的风险。被捕后，李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违法犯罪的恶劣影响和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并对自己企图通过出卖涉密资料、攻击污蔑我党和国家形象，投靠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以换取个人利益的罪行后悔不已，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属于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与义务，任何公民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依法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如果发现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请及时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均转自国家安全部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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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保密法只关乎“国家大事”？]]></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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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2024年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保守国家秘密法》。然而，部分人员认为保密法只关乎“国家大事”，与己无关。事实上，保密工作离不开全民，每个人都是关键一环。

    保密，岂能置身事外？

    各行各业都有各自的规范与要求，也藏着关乎行业发展乃至国家安全的“关键信息”。

    科研攻关领域，可能有机会直接接触关键核心技术方案、实验数据、科研成果、未公开的项目信息等，这些涉密敏感信息贯穿科研工作全流程、各环节，关乎国家竞争力与长远发展，必须引起重视。

    国计民生领域，可能会接触到大量内部政策文件、决策部署等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关乎经济运行、社会稳定与人民福祉，敏感信息一旦泄露，可能危害公共利益与国家安全。

    国防军工领域，作战训练、专业军事知识、武器装备……这些记忆与经验，是个人荣耀，也是国家秘密。国防军工是国家安全的屏障，相关信息直接关系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上述重点领域是保密工作的关键所在，但保密责任绝不仅限于此。新修订的保密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都有保密的义务。

    送给涉密人员的护密妙计

    强化法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做到主动学法、清晰知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明确自身保密职责，认清失泄密行为的法律责任与严重后果，让依法保密成为思想和行动的基本遵循。

    严守行为底线。时刻绷紧保密弦，严格规范言行。杜绝未经授权的复制、摘抄、传播、存储涉密信息等行为，不在互联网、社交平台、非涉密办公设备上处理涉密事项，不擅自发布、谈论涉及工作秘密与敏感内容的信息，从源头杜绝失泄密风险。

    管好涉密载体。严格落实涉密载体全流程管理要求，规范涉密文件资料、电子数据及移动存储介质的收发传递、使用保存和销毁工作。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存放、专机使用，严防涉密载体丢失、被盗或违规流转。

    落实闭环管理。坚持从严管理涉密人员，严把上岗审查关、强化在岗教育培训、规范离岗脱密程序，实现从准入到离岗的闭环管理。确保每一名涉密人员知责、守责、尽责，做到关键岗位不缺位、重要环节不漏管。

    坚持防患未然。强化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意识，常态化开展保密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一旦发现泄密线索和风险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并迅速采取处置措施，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补救，最大限度降低安全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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