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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6-03-25</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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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题><![CDATA[]]></引题>
    <标题><![CDATA[妈妈“老同学的儿子”竟骗光她积蓄]]></标题>
    <副题><![CDATA[诈骗新套路专盯家长 借相亲之名为“杀猪盘”铺路]]></副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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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王葳然/费璇]]></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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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费璇

    2023年10月的一晚，境外某诈骗窝点成员阿强（化名）翻开话术本，停在标有“亲家客套话”的一页，这些暖心话随后传到了几千公里外，为女儿婚事发愁的妈妈们的手机上，一场以相亲为幌子的“杀猪盘”就此成型。记者昨日从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一起诈骗案。

    伪装成家长

    在相亲网站等“时机”

    阿强浏览各大相亲网站的“家长专区”，将目标锁定在家有大龄未婚女儿的用户群体。一位来自上海、用户名为“玉兰花开”的用户进入他的视线。“您好，我看了您女儿的资料，很优秀。”阿强发出了第一条信息，与这位母亲建立起了信任。

    “我看两个孩子挺般配的，要不让年轻人们聊聊看？您就说，是您一位老同学的孩子，这样孩子也不会抵触。”这句话是话术本上被圈出的重点。

    “这是我老同学的儿子，很优秀，你们聊聊。”就这样，“玉兰花开”将微信名片转给女儿王女士，而等待她的是阿强的另一位同事大刚（化名）。

    “团建去打高尔夫，说实话我更喜欢爬山，但客户喜欢，只能硬着头皮练。”这种抱怨在不经意间展现了大刚的经济实力与社会地位，他还时常向王女士倾诉在大城市打拼的孤独，对父母催婚的无奈，努力露出与王女士相似的处境与情绪。

    二人关系升温后，某次聊天中，大刚提及最近的金融市场波动，分享自己投资原油的理财心得。几天后，他告诉王女士，自己在香港出差，不方便登录理财网站，拜托王女士帮自己操作交易。王女士输入大刚给的账户和密码，在他的指导下买进卖出，几个小时后，大刚发来一张盈利20%并提现成功的截图。

    此时，王女士流露出对理财的兴趣，第一次尝试在平台购买了1万元国际原油，收益顺利到账。随后，大刚又将投资理财与婚姻、家庭的憧憬深度捆绑，在情感和利益的双重驱动下，王女士陆续投入了积蓄。

    当累计投入数十万，王女士想提取部分盈利时，客服会以“缴税”“账户冻结”“验证流水”等理由阻拦拒绝。此时，大刚一边安抚王女士，一边诱导她不断向平台注入“解冻金”“保证金”。直到王女士将积蓄全部投进平台时，大刚也消失了，王女士意识到自己遭遇骗局。然而，念及对方是母亲介绍的，她先是选择了沉默，时隔一年才带着证据报警。

    厘清犯罪团伙脉络

    10余名犯罪嫌疑人获刑

    2025年初，公安机关陆续抓获犯罪嫌疑人，普陀区检察院对涉案的10余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据此，一个盘踞在境外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浮出水面：该团伙实行公司化管理模式，设有老板、主管、组长、组员4个层级，并设置素材、聊天、技术、洗钱四个专业小组。经初步查明，该团伙诈骗金额达200余万元。

    检察官发现，该犯罪集团人员较多，内部层级严密、分工明确，内部人员不知道彼此的真实身份，所有人均使用绰号，聊天软件账号是在网上找“号商”购买的，包装成功男士身份所使用的照片、身份证件等也都是在网上“搬运”或伪造的。面对犯罪集团成员使用绰号、虚拟身份、证据分散等难题，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固定电子数据，组织犯罪嫌疑人对代号、账号等进行交叉指认。在审查起诉阶段，普陀区检察院结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聊天记录及被害人的陈述等大量客观证据，精准梳理了每名嫌疑人的参与时间、层级与具体作用，快速厘清犯罪脉络。

    去年6月，普陀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该案10余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同年7月至9月，法院经审理对各被告人相继作出一审判决，该团伙10余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至11年不等。后部分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近日，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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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签一次性赔偿协议后，伤情加重了 还能继续维权吗？]]></标题>
    <副题><![CDATA[法院：治疗未终结，不宜视为保险合同履行完毕]]></副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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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刘嘉雯/徐贇]]></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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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见习记者  刘嘉雯

    通讯员  徐贇

    本报讯  外卖骑手送餐过程中发生事故受伤，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达成和解。事后却发现伤情加重，治疗等费用也因此增加，还能否要求保险公司继续赔偿？近日，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6月9日，某速递公司为雇员、外卖骑手张先生投保了雇主责任险，约定在保障期间，对骑手因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事故产生的伤残赔偿及医疗费用等进行理赔。同日，张先生在进行外卖配送业务过程中滑倒受伤，随后被送往医院接受住院治疗，诊断为右股骨干骨折，手术治疗后产生医疗费5.8万余元。

    2022年1月14日，某速递公司向保险公司出具《情况说明》，申请将相关理赔款直接转入张先生账户。保险公司随即出具《保险出险通知书》，载明此次事故核定理赔金额为3.7万余元，并注明“本协议为一次性赔偿协议”，即：签字生效后骑手“不再就本次事故向保险人提出任何索赔”。

    和保险公司达成和解后，张先生却发现伤情加重，随后的治疗又产生了医疗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某速递公司向张先生赔付后，根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拒绝。保险公司认为，三方已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其保险责任已履行完毕。

    某速递公司则认为《保险出险通知书》上的协议内容系在张先生对自身损失扩大没有预见的情况下达成的，违背公平原则，保险公司应予赔付，故诉至虹口区法院，要求保险公司继续履行保险合同。

    法院经审理认为，如果和解协议是在骑手已出院、但治疗并未终结，且骑手对自己的伤情未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签订的，则协定协议时可能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况。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本案中，虽然《保险出险通知书》上载明的赔付金额是各方合意达成，为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但达成该赔付协议时，某速递公司及张先生并未能预见到后续可能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张先生的伤情是否构成伤残。故保险公司在当时的情况下对张先生进行赔付，不宜视为其保险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

    最终，虹口区法院经审查相关证据后，依法判决保险公司支付某速递公司保险金1.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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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雇主用“组合投保”钻空子省保费]]></标题>
    <副题><![CDATA[女子犯保险诈骗罪被判刑]]></副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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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季张颖/王禹/王斯怡]]></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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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王禹  王斯怡

    意图通过“组合投保”钻空子省保费，结果却走上歧途。经崇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崇明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保险诈骗案进行判决，被告人孟某某因犯保险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听信“生财之道”，走上歧途

    2020年至2021年，孟某某挂靠某劳务派遣公司从事业务经营。在为员工投保时，孟某某从保险员（另案处理）处了解到“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的组合投保方式。保险员向其透露“生财之道”：若员工发生工伤，团体意外险的赔偿归员工，雇主责任险的赔偿则可归企业所有，如此操作便可“赚回”保费。孟某某感觉找到了“省钱妙计”。

    在员工王某、欧某某、张某某先后发生工伤后，孟某某并未以其雇主身份依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反而着手实施骗保行为。虽然其为员工购买的团体意外险已向受伤员工支付了理赔款，但这属于保险公司基于意外险合同的赔付，并不能免除孟某某作为雇主依法应承担的工伤赔偿义务。其在申请雇主责任险理赔时，故意隐瞒公司已为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的关键事实，未向保险公司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更甚者，孟某某伪造收款收据、赔付凭证，虚构其已自掏腰包向员工支付全额赔偿的假象，企图骗取保险公司信任。

    雇主责任险的理赔前提是雇主必须先行使用自有资金向受伤员工支付法定工伤赔偿款，保险公司再据此对雇主进行赔付。然而，孟某某分文未从自己腰包拿出用于赔偿员工，却凭借伪造材料成功骗取保险赔款13万余元，并据为己有。

    谎言终被揭穿，犯下保险诈骗罪

    纸终究包不住火。经公安机关侦查，孟某某的骗局迅速败露。到案后，孟某某懊悔不已：“就是想省点保费回来，根本不懂法，没想到这是犯罪！”

    2026年1月26日，法院对该案公开宣判。法院审理认为，孟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综合其犯罪事实及认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保险是企业防范风险的重要屏障，绝非不法分子牟利的“摇钱树”。孟某某虽辩称受保险员诱导，但其伪造凭证、虚构赔偿等行为已明显突破法律底线，“不懂法不能成为违法的挡箭牌，更不是免责的理由”。

    检察官提醒广大经营者，任何企图通过虚假理赔、隐瞒真相侵占保险金的行为，都是对法律和社会诚信的公然挑衅，必将付出沉重代价。诚信经营、依法办事，方是企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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