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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6-03-27</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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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名>多元解纷</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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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题><![CDATA[]]></引题>
    <标题><![CDATA[房屋失火殃及邻居家玻璃 继承人“踢皮球”不愿担责]]></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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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章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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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记者  章炜

    邻居家失火导致自家天井里的钢化玻璃受损，家住金山区石化街道的老杨提出500元的赔偿诉求。但失火房屋的业主早已去世，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四个子女因为其他问题存在矛盾，也都不愿继承此处房产，因此拒绝做出赔偿。

    得知这一纠纷后，石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专业介入、精准施策，妥善化解了赔偿争议，还兼顾了涉事家庭的遗产继承矛盾，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用暖心调解守护了社区和谐。

    失火房屋需要维修

    子女全都不愿继承

    老杨家的隔壁发生火灾，导致他家天井里的钢化玻璃受损，但隔壁住户却不愿赔偿。老杨为此报警求助，民警接警后第一时间联动居委会夜间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初步了解情况后，将该纠纷移交金山区石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正式启动调解程序。

    随后，居委会党支部书记、调解主任牵头组建了专项调解小组，前往老杨家中进一步了解火灾详情、玻璃破损情况及具体赔偿诉求，全面掌握受损方核心需求。

    为明确责任主体，调解小组主动对接消防中队及社区相关部门，开展火灾成因及责任认定调查。因为没有找到具体失火源，调解小组依据《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初步认定失火房屋业主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为后续调解奠定了法律基础。

    进一步排查中，调解小组发现该纠纷背后还隐藏着家庭遗产继承矛盾。

    失火房屋的业主已经去世且未立遗嘱，房屋依法应由其四名子女共同继承，因此，对于赔偿事宜需全体继承人达成一致。

    然而，这四名子女因为需要按份共有房产，并且要承担房产维修、维护等费用，所以都表示不愿继承房产。

    调解小组还了解到，这四名子女之前已经因为老人的丧葬费、农业补贴分配等问题产生矛盾，这让赔偿问题的协商陷入了僵局，也让调解工作面临更大挑战。

    分开疏导集中协商

    最终同意分担赔偿

    针对纠纷情况复杂、当事人情绪对立的特点，调解小组制定了分阶段调解方案，以“分开疏导+集中协商”的方式，循序渐进推进矛盾化解。

    调解现场，老杨首先陈述了玻璃破损的情况，并提出500元的赔偿诉求。

    随后，四名继承人依次表达意见，均认可房屋失火与玻璃破损存在关联，但因房屋继承分歧，均以“不愿继承房屋”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部分继承人情绪激动，提出“先解决遗产分配，再处理赔偿”的要求。

    面对这一情况，调解小组一方面单独与继承人沟通，耐心解读《民法典》中关于共同侵权、共同继承的相关规定，明确赔偿责任与遗产分配属于不同法律关系，应分开处理，避免矛盾混淆，逐步缓解其对立情绪。

    另一方面，调解小组组织全体当事人集中协商，引导四名继承人从“化解矛盾、减少纠纷”的角度出发，兼顾邻里情分与法律义务，合理分担赔偿责任。

    社区民警全程参与调解，协助维护现场秩序，强化法律政策解读，助力各方理性沟通。

    经过多轮面对面沟通，四名继承人最终达成共识，同意平均分担500元赔偿款，并指定由其中一名子女小夏牵头履行赔偿义务。

    老杨对赔偿金额及履行方式表示认可，各方当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明确相关权利义务。

    协议达成后，小夏按协议约定向老杨支付了500元赔偿款，老杨当场出具收款凭证，协议顺利履行完毕，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为确保纠纷彻底化解、无后续争议，该居民区调解委员会开展专项回访工作，通过上门走访老杨、电话联系小夏等方式，确认老杨家天井钢化玻璃已完成更换。同时，考虑到四名继承人仍存在遗产分配分歧，调解小组主动提供后续调解建议，告知其可凭相关材料申请再次调解，从根源上预防矛盾复发。

    【调解心得】

    在这起纠纷中，调解小组准确适用《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共同继承的相关规定，在未找到具体失火源的情况下，明确失火房屋业主的赔偿责任，同时厘清赔偿责任与遗产分配的法律边界，为调解达成共识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针对失火房屋的业主已经去世，四名子女关联矛盾复杂的特点，调解小组采用“分开疏导+集中协商”的技巧，先缓解对立情绪，再聚焦核心争议，逐步引导当事人理性沟通。

    同时，结合“情理法”融合的方式，既解读法律规定，又兼顾家庭伦理和邻里情谊，有效推动各方退让包容，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调解目标。

    此外，调解小组不仅着力解决赔偿纠纷，还主动关注遗产分配分歧，提供针对性的调解帮扶建议，体现了“调解不止步、服务有温度”的工作理念，立足于从根源上预防矛盾复发，维护家庭和谐与社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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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老人因“门撞门”大打出手 “检调对接”化解矛盾]]></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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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王葳然]]></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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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记者  王葳然

    “检察官，我受伤了，对方没道歉也没赔偿，我要求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检察官，我对故意伤害罪有疑问，他也打了我！”钱老伯与邵老伯本是隔壁邻居，却因为“门撞门”引发了一场冲突。

    去年年末的一天早上，钱老伯开门时，房门重重撞击到隔壁住户邵老伯的房门，邵老伯因此与钱老伯发生争执，进而演变成肢体冲突，造成邵老伯受了轻伤。

    案件受理后，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平安杨老”涉老犯罪办案团队开展全面审查，发现双方矛盾重重、怨气很大，两位老人都认为自己是“受害者”而拒绝沟通。

    办案团队多次接访双方家属及律师，试图讲明法理、解开心结，检察官既向钱老伯释明故意伤害罪的法律后果，同时安抚邵老伯的情绪，引导其合理提出诉求。经过深入调查，邵老伯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杨浦区检察院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快速审核发放救助金，缓解邵老伯的医疗费用压力。经过检察官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同意坐在一起进行沟通。

    杨浦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枫桥式检察服务站作用，在殷行街道综治中心开展检调对接和检察听证工作，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我能体会您现在的难处，咱们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检察官对邵老伯说道，接着又转向钱老伯，“您的行为确实太冲动了，好在您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愿意尽最大努力赔偿……”调解会上，检察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消除因冲突产生的心理隔阂，同时结合“六尺巷”的故事，向双方阐述宽容谦让的道理，双方最终放下对立情绪，达成和解协议。

    检察院随后举行了不起诉公开听证审查，参会人员均同意对钱老伯不起诉处理。钱老伯也在家属帮助下，对邵老伯进行赔偿并获得了谅解。

    近期，杨浦区检察院依法对钱老伯作出从宽处理的决定，检察官还开展了跟踪回访，得知两家的矛盾确已化解，邻里关系也恢复和谐。

    近年来，老年人之间因琐事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占比较高，通常都是因邻里纠纷、日常小事升级为肢体冲突，一时未控制好情绪造成人身损伤。

    值得注意的是，老年人的身体相对较为脆弱，与普通轻伤害类案件相比，轻微争执行为可能导致更加严重的后果。杨浦区检察院“平安杨老”办案团队针对老年人特殊群体，积极运用矛盾风险预防化解“五有”工作法，走访社区、邻里和综治中心等地，促进案件事了人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生活秩序。

    检察官提醒：夕阳岁月，贵在平和，遇有矛盾纠纷，务必保持冷静，万不可冲动诉诸暴力，可以通过沟通、请亲友或社区协调、报警等途径解决。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轻则面临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重则可能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面临严厉刑罚。

    此外，年轻人需要加强对父母的陪伴和照顾，平时应及时帮助老人解决生活中的纠纷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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