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版面>
  <大样>
    <日期>2026-03-31</日期>
    <版次>A04</版次>
    <版名>平安</版名>
    <组版人 />
    <报名>上海法治报</报名>
    <版面真名 />
    <文件名 />
    <签发部门 />
    <签发人 />
    <版面编辑 />
    <版面高>0</版面高>
    <版面宽>0</版面宽>
    <文本篇数>5</文本篇数>
    <图片篇数>0</图片篇数>
    <FIT>
      <文件名 />
    </FIT>
    <Ps>
      <文件名 />
    </Ps>
    <PDF>
      <文件名>A040331.pdf</文件名>
    </PDF>
    <版面图>
      <文件名>Page_b.jpg</文件名>
      <高>751</高>
      <宽>500</宽>
      <真图>
        <文件名>Page.jpg</文件名>
        <高>751</高>
        <宽>500</宽>
      </真图>
      <标准图>
        <文件名>Page_s.jpg</文件名>
        <高>751</高>
        <宽>500</宽>
      </标准图>
      <简图>
        <文件名>Page_b.jpg</文件名>
        <高>751</高>
        <宽>500</宽>
      </简图>
      <图标>
        <文件名>Page_i.jpg</文件名>
        <高>376</高>
        <宽>250</宽>
      </图标>
      <移动图>
        <文件名>Page_h.jpg</文件名>
        <宽>1024</宽>
        <高>1538</高>
      </移动图>
    </版面图>
  </大样>
  <小样>
    <发布类型 />
    <发布>True</发布>
    <信息ID />
    <来源 />
    <引题><![CDATA[]]></引题>
    <标题><![CDATA[十年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3.3万份]]></标题>
    <副题><![CDATA[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副题>
    <摘要 />
    <作者><![CDATA[王葳然]]></作者>
    <通讯员 />
    <栏目><![CDATA[]]></栏目>
    <图片说明 />
    <上转 />
    <下接 />
    <序号>1</序号>
    <分类 />
    <体裁><![CDATA[]]></体裁>
    <转载 />
    <文件名 />
    <关联项 />
    <字数>1032</字数>
    <版面图映射>
      <顶点个数>4</顶点个数>
      <顶点>0.00%,5.04%</顶点>
      <顶点>98.02%,5.04%</顶点>
      <顶点>98.02%,60.89%</顶点>
      <顶点>0.00%,60.89%</顶点>
    </版面图映射>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2016年3月，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专门性、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记者从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3.3万份。同时，最高法发布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明确拓宽家庭暴力认定范围，长期对配偶谩骂诋毁、侮辱人格，长期限制配偶正常社会交往对其身体或精神造成侵害，以及掌握家庭收入一方阻止配偶就医均属于家庭暴力。

    据悉，为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最高法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当年即制定《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相关程序问题的批复》，明确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用，不需要申请人提供担保，比照特别程序审理；同时，为解决认定家庭暴力“举证难”的瓶颈问题，最高法制定《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形式，降低证明标准，进一步激活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制度效能。

    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十周年之际，发布会上，最高法筛选出一批符合反家庭暴力法立法精神、明晰家庭暴力认定标准、彰显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强制性的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据介绍，典型案例坚决惩处“知法犯法”行为，严格执行法律文书，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刚性约束，是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免遭二次暴力的关键。加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情况的监督，《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可以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学校等一并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安机关发现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将情况通报人民法院。

    同时，拓宽家庭暴力认定范围。与身体侵害相比，精神侵害行为隐蔽，形式多样，侵害后果难以直观评估，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审理相关案件，打破家庭暴力加害人以“软暴力”构建的“隐性牢笼”，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明确认定长期对配偶谩骂诋毁、侮辱人格，长期限制配偶正常社会交往对其身体或精神造成侵害，以及掌握家庭收入一方阻止配偶就医均属于家庭暴力。

    此外，典型案例凸显出加强对特殊群体保护。据介绍，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如果受害人是生活独立性较弱的残疾人，衣食起居、经济基础均高度依赖加害人，对寻求帮助就会有更多顾虑，仅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不能产生较好的干预效果，需要从根本上提升受害人自我保护能力，解决其“后顾之忧”，对特殊群体形成立体化保护。

]]></内容>
  </小样>
  <小样>
    <发布类型 />
    <发布>True</发布>
    <信息ID />
    <来源 />
    <引题><![CDATA[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引题>
    <标题><![CDATA[46件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标题>
    <副题><![CDATA[]]></副题>
    <摘要 />
    <作者><![CDATA[陈颖婷]]></作者>
    <通讯员 />
    <栏目><![CDATA[]]></栏目>
    <图片说明 />
    <上转 />
    <下接 />
    <序号>2</序号>
    <分类 />
    <体裁><![CDATA[]]></体裁>
    <转载 />
    <文件名 />
    <关联项 />
    <字数>684</字数>
    <版面图映射>
      <顶点个数>4</顶点个数>
      <顶点>0.00%,63.79%</顶点>
      <顶点>40.18%,63.79%</顶点>
      <顶点>40.18%,99.64%</顶点>
      <顶点>0.00%,99.64%</顶点>
    </版面图映射>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昨天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共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46件。

    在46件报备文件中，市政府规章8件，市政府其他规范性文件13件，浦东新区管理措施10件，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规范性文件14件，还有1件来自市高级人民法院。报告提到，“各报备单位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规范履行报备责任，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报备质量进一步提高”。

    在专项清理方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去年6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梳理，“未发现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法规”。同年12月，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自评工作，对7件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也“未发现与上位法抵触的情形”。

    根据市委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常态化评估清理的工作要求,过去一年，本市还通过“打包”修改的方式，对8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修改，对1件法规进行了废止。

    在制度能力建设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制定了《上海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使用管理规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数据库收录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共计3199件。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2026年将以贯彻实施《上海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机制，更好发挥备案审查制度功效,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内容>
  </小样>
  <小样>
    <发布类型 />
    <发布>True</发布>
    <信息ID />
    <来源 />
    <引题><![CDATA[]]></引题>
    <标题><![CDATA[“金”彩花海 “警”色护航]]></标题>
    <副题><![CDATA[]]></副题>
    <摘要 />
    <作者><![CDATA[沈媛]]></作者>
    <通讯员 />
    <栏目><![CDATA[]]></栏目>
    <图片说明 />
    <上转 />
    <下接 />
    <序号>3</序号>
    <分类 />
    <体裁><![CDATA[]]></体裁>
    <转载 />
    <文件名 />
    <关联项 />
    <字数>402</字数>
    <版面图映射>
      <顶点个数>4</顶点个数>
      <顶点>40.13%,13.79%</顶点>
      <顶点>100.54%,13.79%</顶点>
      <顶点>100.54%,48.39%</顶点>
      <顶点>40.13%,48.39%</顶点>
    </版面图映射>
    <内容><![CDATA[    □  记者  沈媛  摄影报道

    本报讯  春日融融，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五彩油菜花节现场人头攒动、热闹非凡。为保障游客出行安全、维护景区良好秩序，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亭林派出所将警务触角延伸至花海深处，让“藏蓝身影”成为繁花之外的另一道安心风景。

    “看花的人一多，周边道路和停车场压力就大了。我们提前把几个容易堵的点位都摸排了一遍，哪里容易拥堵、哪里需要引导，心里都有了底。”亭林派出所副所长姚晓峰告诉记者，派出所安排了执勤民辅警分组驻守核心游览区与周边道路，指挥交通，疏导秩序，同时科学设置临时停车区域、增派交通疏导岗。此外，针对活动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制定了安保预案，明确各点位警力职责，确保现场秩序平稳，让游客游玩更舒心。

    “五彩花海，赏心悦目。民警不仅把现场秩序维护得很好，还能在游玩途中普及安全知识，这样的贴心守护，让出游更安心。”游客李女士笑着说。

]]></内容>
    <附图>
      <发布类型 />
      <发布>True</发布>
      <信息ID />
      <标题><![CDATA[A040331_p1]]></标题>
      <来源>A040331_p1.jpg</来源>
      <引题 />
      <副题 />
      <作者 />
      <通讯员 />
      <栏目 />
      <序号 />
      <分类 />
      <摘要 />
      <体裁 />
      <图片说明 htmlFormat="False">图为亭林派出所民警开展无人机合规飞行宣传</图片说明>
      <转载 />
      <文件名>A040331_p1.jpg</文件名>
      <字数 />
      <真图>
        <文件名>A040331_p1.jpg</文件名>
        <高>307</高>
        <宽>410</宽>
      </真图>
      <标准图>
        <文件名>A040331_p1.jpg</文件名>
        <高>307</高>
        <宽>410</宽>
      </标准图>
      <简图>
        <文件名>A040331_p1.jpg</文件名>
        <高>307</高>
        <宽>410</宽>
      </简图>
      <图标>
        <文件名>A040331_p1.jpg</文件名>
        <高>307</高>
        <宽>410</宽>
      </图标>
      <版面图映射>
        <顶点个数>0</顶点个数>
      </版面图映射>
    </附图>
  </小样>
  <小样>
    <发布类型 />
    <发布>True</发布>
    <信息ID />
    <来源 />
    <引题><![CDATA[]]></引题>
    <标题><![CDATA[化解八旬老人90万房款纠纷]]></标题>
    <副题><![CDATA[杨浦法院2026年首次集中执行共执行完毕及和解6起案件]]></副题>
    <摘要 />
    <作者><![CDATA[王葳然]]></作者>
    <通讯员 />
    <栏目><![CDATA[]]></栏目>
    <图片说明 />
    <上转 />
    <下接 />
    <序号>4</序号>
    <分类 />
    <体裁><![CDATA[]]></体裁>
    <转载 />
    <文件名 />
    <关联项 />
    <字数>638</字数>
    <版面图映射>
      <顶点个数>4</顶点个数>
      <顶点>41.85%,51.29%</顶点>
      <顶点>100.54%,51.29%</顶点>
      <顶点>100.54%,77.14%</顶点>
      <顶点>41.85%,77.14%</顶点>
    </版面图映射>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日前，杨浦区人民法院2026年首次集中执行“春执攻坚”专项行动正式启动，本次执行共执行完毕及和解6起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40余万元，和解金额600余万元。

    记者了解到，在当天执行的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姚奶奶在十余年前购买了一套住房，和姐姐一同居住养老，房屋产权登记在姐姐的名下，但两人书面约定姚奶奶实际为房屋的所有权人。8年后，姐姐擅自将房产赠与并过户至自己儿子王先生名下。姐姐离世后，王先生要求姚奶奶搬离。为此，姚奶奶将外甥告上法庭。

    经法院依法审理，判令王先生应向姚奶奶支付房屋损害赔偿款90万元。但判决生效后，王先生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当天清晨6点，执行法官抵达王先生住所，但其拒绝配合执行工作。考虑到案件成因复杂，执行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王先生承诺在约定期限内向姚奶奶支付全部赔偿款。

    “本案中，被执行人以‘已提起再审’为由，意图拖延履行义务。”执行法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这意味着，申请再审并不影响原生效裁判的执行，被执行人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法定义务，“只有法院依法裁定再审并作出中止执行裁定，执行程序方可暂停。即便进入再审，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用等涉民生案件，也可依法不中止执行。”

]]></内容>
  </小样>
  <小样>
    <发布类型 />
    <发布>True</发布>
    <信息ID />
    <来源 />
    <引题><![CDATA[空间狭窄、安全风险高、噪音扬尘控制难]]></引题>
    <标题><![CDATA[虹口仅用两小时拆除三层违法建筑]]></标题>
    <副题><![CDATA[]]></副题>
    <摘要 />
    <作者><![CDATA[刘嘉雯]]></作者>
    <通讯员 />
    <栏目><![CDATA[]]></栏目>
    <图片说明 />
    <上转 />
    <下接 />
    <序号>5</序号>
    <分类 />
    <体裁><![CDATA[]]></体裁>
    <转载 />
    <文件名 />
    <关联项 />
    <字数>432</字数>
    <版面图映射>
      <顶点个数>4</顶点个数>
      <顶点>41.85%,80.00%</顶点>
      <顶点>100.54%,80.00%</顶点>
      <顶点>100.54%,99.61%</顶点>
      <顶点>41.85%,99.61%</顶点>
    </版面图映射>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见习记者  刘嘉雯

    本报讯  记者获悉，近日，北外滩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多部门，对唐山路某停车场内一处三层违法建筑实施了依法拆除。此次行动不仅消除了安全隐患，更为小区后续缓解停车难问题腾出空间。

    据介绍，该处违建位于小区停车场核心区域，且紧邻幼儿园，层数高达到三层，拆除作业面临空间狭窄、安全风险高、噪音扬尘控制难等多重挑战。

    为最大限度降低影响，执法队前期多次开展实地勘察，主动牵头召集居委会、第三网格、百联集团及专业拆房公司召开专题协调会。经过反复推演与论证，最终制定了“错峰施工、物理隔离、湿法作业”的精细化拆除方案，力争将影响时间与范围压缩至极限。

    拆除当日，物业公司提前介入，完成场内车辆疏导与挪移工作，并在周边拉起警戒线，筑牢安全防线。针对群众最为关心的扬尘问题，现场调配洒水车全程伴随作业，通过持续喷水有效抑制了粉尘扩散。在各部门的紧密配合下，拆房公司仅用时两小时便将该处三层违建彻底拆除。

]]></内容>
  </小样>
</版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