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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6-04-03</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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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题><![CDATA[当“渣土”披上伪装外衣]]></引题>
    <标题><![CDATA[一纸鉴定如何戳穿“僵尸土”谎言]]></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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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王洁/陈颖婷]]></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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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王洁

    明明不是“毒土”，为何80亩公益林成片枯死？重金属检测全部“达标”，案件却走进了死胡同。当所有人都以为这只是普通的排水不畅时，一个更隐蔽的真相被层层挖开——有人趁着夜色，以“土地复垦”为名，向林地倾倒了6万立方米看似无害的工程渣土。这些“土”没有毒，却能让树苗根系腐烂、氧气断绝、生命凋零，被称为“僵尸土”。这起“僵尸土”案件，最终如何被一纸打破常规的司法鉴定意见揭穿？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生态警示？

    事情要从2023年春天说起。上海某养护班的工人在巡查一片公益林地时，发现了一件怪事：林地里老是积水，树一棵接一棵地黄了叶子，接着就死了。起初大家以为是排水沟堵了，于是翻修了排水系统，又补种了一批新苗，可新栽下去的树苗依然如此。养护人员赶紧上报。公安机关很快介入调查：原来，有人深更半夜，打着“土地复垦”的旗号，往这片林地里偷偷倒了大量渣土。涉案林地面积接近80亩，原本郁郁葱葱的生态公益林，被一层层压成了“渣土山”。

    办案人员把渣土送去检测，结果出人意料：重金属等污染指标，全部没有超标。按照常规思路，如果这土“没毒”，那倾倒行为跟林木死亡之间，怎么建立证据链？没有这条链，追责就无从谈起。就在案件陷入僵局时，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室接过了这个烫手山芋。鉴定团队决定不按常理出牌，他们提出了一个核心判断：“生态环境损害，不仅仅是包括水、土、气等环境要素的污染，更重要的是包含生物群落在内的整个生态系统的结构受损和生态系统功能的退化。”

    接下来的调查，堪称一场体力与风险并存的“考古式”取证。在近80亩的林地上，团队挖了160多个深坑，最浅的2米，最深的7米。鉴定人员爬进挖掘机的铲斗，下到坑底，一层一层地观测土壤剖面，用小铲子一点一点地采集样品。结果发现，那些工程渣土根本不能叫“土”。它的入渗率接近于零，有机质含量极低，土壤孔隙度严重不足，几乎没有任何微生物活动的迹象。鉴定人给它起了个名字——“僵尸土”：无营养、不透气、无生命。

    树苗种到这样的“土”里，根系无法伸展，水分无法下渗，养分无处可寻。死亡，只是时间问题。

    依据《耕地和林地破坏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涉案地块因被不符合林地土壤质量要求的固体废物压占，林地种植条件已遭严重毁坏。鉴定团队还综合运用了无人机航空摄影测量、工程测量、高密度电法、探地雷达等多学科技术，锁定了渣土倾倒的范围和总体积——约6万立方米。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修复成本、修复效果、难易程度、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提出了原地改良、复植树木的生态修复建议，修复费用高达2千万元。鉴定意见，最终获得法庭的采信。

    【鉴定锦囊】

    发现苗头：林地耕地突然积水、新苗枯死、夜间有渣土车进出，就要警惕。拍照时带上参照物和时间水印，记录车牌。

    向谁举报：可拨打12345或12369，也可向属地街道、乡镇、自然资源部门或公安机关直接反映。保护现场，切勿自行冲突。

    固定证据：持续拍照录像，保留土壤样本（不同深度、位置分别装袋密封），寻找周边目击证人。往年卫星图或照片也很关键。

    避开红线：公益林5亩、商品林10亩、基本农田5亩、其他耕地10亩——这些数字就是高压线。即使渣土“无毒”，压占农用地导致土壤功能丧失，同样构成犯罪，还要承担千万级修复赔偿。倾倒前务必确认土地性质，办理审批手续。

    【鉴定人说】

    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实践中，损害生态环境并非只有“投毒”一种方式。

    本案的鉴定思路，是对传统环境损害鉴定模式的一次突破。我们不再局限于化学指标，而是回归生态学本质：土壤不是化学物质的容器，而是生命的载体。从这个视角出发，我们建立了“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损害”的鉴定范式，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路径。

    农用地保护的法律红线不容触碰。非法倾倒渣土致农用地损害，不仅面临民事赔偿，更可能触犯刑法，面临严厉的刑事制裁。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明确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毁坏公益林数量达到5亩以上，商品林地达到10亩以上的，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应予立案追诉。本案中，涉案林地面积近80亩，远超入刑门槛。

    这一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范式，不仅适用于林地，同样适用于耕地、草地等各类农用地。无论是城市周边的“渣土围城”，还是农村地区的非法填埋，只要土地的生命功能被剥夺，就应当被认定为生态损害。目前，我国在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领域，已出台《耕地和林地破坏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森林（试行）》等一系列技术标准，为鉴定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但更重要的是，环境损害鉴定人必须具备跨学科的专业技能——既要懂化学，也要懂土壤学、生态学、水文学，甚至还需操作无人机、探地雷达等现代化设备。只有这样，才能让那些“隐蔽性极强”的环境损害行为无处遁形。（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室副研究员：郭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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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标着知名品牌的灯具是假的？自产自销“一条龙”被斩断]]></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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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刘嘉雯/王擅文]]></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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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见习记者  刘嘉雯

    通讯员  王擅文

    看似“正规网店”售卖的某知名品牌灯具却暗藏猫腻。李某某等人未经品牌所属公司授权，私自搭建从打标、组装到销售“一条龙”制假售假产业链，大肆将假冒该品牌注册商标的灯具售卖至全国各地，涉案非法经营总额高达数百万元。近日，记者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这起跨区域制假售假案件。

    2024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通过线索排查发现，多个网店涉嫌违规销售假冒某知名品牌灯具，很快，公安机关就抓获了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的唐某某及其妻子黄某某（另案处理），一举捣毁这个为全链条提供商标印制服务的地下打标作坊。

    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在多处先后抓获陈某某、李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并在租住房屋、加工点及仓库内查获大量假冒该知名品牌灯具成品、半成品及相关配件。

    其中，在一隐蔽加工点内，不仅查获该品牌大量标识外包装、灯壳半成品、防眩射灯成品等物品，现场还直击工人正在进行灯具组装。

    至此，涉案10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一个覆盖打标、采购、组装、销售的跨区域制假售假链条被彻底摧毁。

    青浦检察院经审理后认定，2022年7月起，唐某某在未经该品牌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接受陈某某、李某某、李精某等人委托，以0.03元至0.3元不等的价格，为其提供的灯具零部件印制该品牌标识注册商标，非法经营额6.88万余元，打标数量达22.9万余个，非法获利3万余元。黄某某则协助其开展打标、打包、收款等工作。

    在此基础上，陈某某、李某某等人各自组建团队，分工负责这些假冒知名品牌灯具的组装和销售，形成独立又关联的销售网络。

    作案过程中，陈某某、李某某、李某三人虽独立经营，但存在互相代购生产材料、代发货等勾结情形，进一步扩大了犯罪危害。此外，检察官还发现，李某年从李某某处采购并自行通过网店销售上述假冒灯具，销售金额达7万余元。

    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官严格审查证据的同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一对一释法说理。最终，除部分嫌疑人初期不认罪或认罪不认罚外，其他嫌疑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同时，陈某某、李某某等人主动赔偿经济损失48万元，获得该品牌公司谅解。

    2025年7月31日，青浦区检察院依法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对10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今年1月，青浦区人民法院判处1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9个月至8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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