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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6-04-1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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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名>投诉调查</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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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上海法治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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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题><![CDATA[“不雅视频里不是我！”]]></引题>
    <标题><![CDATA[男大学生B站遭遇AI“造黄谣”……]]></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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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章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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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记者  章炜

    “视频里的人明明不是我，却长着我的脸，做出那么低俗的动作，评论区更是不堪入目。”近日，大学生小刘向《上海法治报》反映，自己在哔哩哔哩（以下简称“B站”）平台遭遇AI“造黄谣”侵权，一段拼接了其本人照片与AI生成不雅画面的视频，在平台传播多日、点击量破万，而他的维权之路却一波三折，历经反复申诉才将视频下架。

    AI生成不雅视频

    评论区不堪入目

    阳光帅气的小刘是一名高校大学生，他在抖音等视频平台开设账号，平时分享一些健身等生活日常，积累了近2万粉丝。3月初，有粉丝私信提醒他，B站上出现了一条以他为主体的不雅视频。“我看到视频时整个人都蒙了，又气愤又害怕。”小刘表示。

    小刘回忆，该视频标题为“准地理老师秀身材”，发布者名为“汤姆猫鸭”。该视频前半段用了他在视频平台发布的个人照片，后半段则通过AI技术合成了他的不雅画面。“视频做得非常逼真，里面的‘我’在边跳舞边脱衣服，极其低俗。”小刘无奈表示，他没拍摄过这个视频，AI合成的画面完全是恶意伪造。

    小刘提供的画面截图显示，该视频发布于3月4日凌晨1点左右，他发现时是3月7日晚上9点，此时视频点击量已达1.2万。

    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该视频下方有100多条评论，充斥着“看得人痒痒的”“就是不给卖，纯发出来馋人对吧”“想看”等露骨言论，还有不少网友跟帖附和，留言“求求求！”“这些评论实在太恶心了，我越看越气愤。”小刘说。

    第一时间举报下架

    维权之路一波三折

    发现被侵权后，小刘第一时间想通过平台举报下架视频，可维权之路比想象中艰难。“我当时很着急，担心视频被更多人看到，赶紧找B站投诉举报。”一开始，小刘拨打400电话要求立刻下架视频，却被对方告知，只能通过APP内的举报渠道提交申请，待平台审核后才能进行下架操作。在客服的指导下，他才找到正确的举报路径。

    3月7日晚，焦急的小刘以“色情低俗”为由举报该视频，B站社区很快反馈“已收到举报，将会重点关注该账号”，但视频依旧正常播放，并未下架。“色情低俗的举报是受理了，但结果是‘重点关注’，该视频还是存在。”

    无奈之下，小刘以“损害个人名誉”为由再次举报，并反复催促客服加急处理，可直到第二天早上，视频仍在平台传播，点击量已攀升至1.4万。“这期间，我收到‘损害个人名誉’投诉未通过的审核结果，平台表示需要补充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资料，我立刻按要求上传资料，此后又反复联系客服，多次催促平台加急处理。”经过反复举报，3月8日下午，涉事视频终于被下架。

    视频下架后，小刘继续以“侵害个人名誉”为由举报，要求封禁该账号。“我希望平台对于发布者作出处罚，至少应该封禁，让他不敢再做类似的事情。但客服审核后，表示该账号未达到封禁标准，只能下架视频，后续会重点关注。”小刘说。视频下架后的几天内，涉事账号仍处于正常状态。

    B站相关客服专员对记者表示，接到小刘的举报后，平台加急进行核实，已经第一时间将相关视频予以删除处理。记者近日搜索涉事账号发现，该账号已经“查无此人”。对此，该客服专员表示，该账号确实已经搜索不到，可能是账号主人收到相关处置通知之后，将账号自行注销。记者通过APP询问平台举报处理时效与封禁规则，客服表示，举报处理时效一般24小时，是否封禁账号是基于对应账号违规程度来进行综合判断。对于内容违规被删除的账号，平台也会持续关注和监督。

    AI“造黄谣”频发

    已触碰法律红线

    记者梳理发现，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利用AI技术伪造他人不雅视频、实施“造黄谣”侵权的案例近年来频发。去年8月，台球运动员王思诺发布视频称自己遭人恶意利用AI合成技术伪造淫秽视频并传播。青岛保时捷中心销售冠军牟倩文也曾发文称，有人利用AI技术，恶意将她的照片生成黄色视频在网络上传播。

    上海市通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陆建律师表示，此类行为已突破道德底线，更触碰法律红线。从民事法律角度看，AI换脸伪造不雅视频并传播，属于典型的多重人格权侵权。未经权利人同意，利用AI技术伪造、传播他人肖像，公然侵害公民肖像权；捏造虚假不雅事实，恶意扩散导致受害者社会评价急剧降低，构成名誉权侵权；同时，虚构私密影像、泄露虚假隐私信息，也侵犯了公民隐私权。

    “从法律层面看，这已不仅是民事侵权，更可能构成犯罪。”陆建律师进一步解释，按照相关司法解释，传播淫秽视频点击量达1万次以上，即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无论是否牟利，都可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此外，公然借助伪造视频侮辱、诽谤他人，符合法定情形的，还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依法将被追究刑责。

    记者了解到，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小刘曾前往当地公安局报案。警方建议他起诉涉事视频发布者，但需平台提供该发布者的个人信息。对此，B站客服人员表示，对于用户调取相关信息的需求，建议联系法院，法院提供协查函直接寄送至B站，平台方面进行核实后，会将信息提供给法院，但不会直接提供给相关个人。“这类案件，是否构成侵权并无争议，但维权的时间成本非常高。自从《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后，各平台不再直接向受害人提供侵权人个人注册信息，需要受害人先起诉至法院，再通过诉讼或调解程序获取注册信息。而随着网络侵权案件数量的增加，这个过程耗时也越来越长，进一步加剧了受害人的维权困境。”陆建律师补充道。

    小刘坦言，他刚通过了研究生复试，目前正处于公示阶段。经历此次侵权事件后，他将自己视频账号中的所有视频全部隐藏。“账号里有很多我的视频和照片，现在AI技术这么发达，要是有人再用这些素材伪造不雅视频，并不是什么难事，我是真的怕了。”

    律师说法

    压缩时间成本，破解网络侵权维权难

    上海市通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陆建律师认为，依据《民法典》网络侵权责任条款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平台对站内内容负有审核监管义务，接到受害者明确侵权举报后，应及时采取下架、屏蔽等措施防止损害扩大。但实践中，部分平台存在审核滞后、投诉处置拖延、以保护隐私为由拒绝向投诉人提供侵权人信息等问题。虽然法律规定平台未履行法定监管义务，存在明显过错，需对侵权损害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但平台的上述做法的确成为目前受害人维权的最大堵点。有些受害人遭遇网络侵权后，仅仅为了获取侵权人注册信息就有可能辗转、羁绊、等候半年之久。在受害人维权过程中，侵权人有可能换个名字、换个平台继续侵权。因此，如何打通信息调取堵点、压缩维权时间成本，是破解网络侵权维权难的关键所在。

    针对这一问题，陆建律师提出三点建议。第一，法院可针对人格权侵权案件开通诉前调查令绿色通道，对证据充分的案件，无需进入冗长诉前调解，直接授权律师持令向平台调取侵权人身份信息，省去多层流转环节。平台需压实法定协助义务，不得以个人信息保护为由拖延，明确收到调查令或协查函后3-5个工作日内反馈信息，取消过度内部审核流程。

    第二，建议建立司法与平台的快速对接机制，简化材料核验、技术核查流程，避免反复沟通耗损时效。优化诉讼程序衔接，受害人拿到侵权人信息后无需重新立案，直接并入原案推进审理，减少重复手续。

    第三，将此类投诉、举报纳入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范围内。受害人在平台投诉的同时，可直接向就近的派出所举报，由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向平台调取侵权人的注册信息及行为记录，形成跨部门的快速响应机制。这一制度安排的优势在于，借助公权力的权威性与调查能力，为受害人提供高效、可追溯且具法律效力的取证支持，避免其在民事维权过程中因信息不对称而陷入举证困境，从而构建起更加可靠的权利救济保障体系。

    总之，要通过制度性简化流程、时限性倒逼执行，让维权效率匹配侵权行为的扩散速度，守护公民人格权益与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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