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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6-04-15</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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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题><![CDATA[国家安全教育日，一份检察建议直指“境外窃密”]]></引题>
    <标题><![CDATA[出海企业遇“暗礁”检察机关“开良方”]]></标题>
    <副题><![CDATA[]]></副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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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陈颖婷]]></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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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这份检察建议来得非常及时，帮我们找到了企业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接过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手中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国内某新能源汽车头部企业负责人恳切地说。这并非一次普通的检察建议送达，它的背后，是一起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商业秘密案，也是一家出海企业在国际化进程中遭遇的“暗礁”。今天是国家安全教育日，浦东新区检察院通过这场“送上门”的宣告会，给“走出去”企业上了一堂安全警示课。

    2023年,某境外机构通过中介找到汽车公司营销经理张某，提出付费咨询公司拟在海外市场上市的智能车型等信息。

    面对金钱诱惑，张某在明知对方是境外机构的情况下，依然提供了自己掌握的工作信息，甚至在离职后还通过刺探获取内部信息。这些敏感经营信息的泄露，不仅可能让公司被竞争对手抢占市场份额，更直接阻碍了本土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可怕的是，张某从该汽车公司离职后，立刻入职了另一家新能源汽车头部企业。

    2025年8月，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对张某提起公诉，同时在量刑建议中请求法院适用“从业禁止令”。今年2月，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同时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职业。

    “办案中我们发现，这家企业并非没有保密制度，恰恰相反，它的制度看上去很完备。但为什么还是出了问题？”检察官告诉记者，经过细致复盘，他们梳理出该公司在商业秘密保护上的薄弱环节：该公司保密措施在实际执行层面有待完善，部分员工法律风险意识和商业秘密保护意识不足，特别是对离职员工违规活动监管缺位。

    “张某自2023年11月离职至2024年6月被立案侦查，其间多次参与有偿咨询并获取经济利益。”检察官说。

    为此，浦东新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书》，“对症”开出三剂“药方”：优化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和制度并确保有效执行；以本案为蓝本开展全员保密警示教育；强化离职员工违规活动监管，建立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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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法检联手探索构建“优化方案”]]></标题>
    <副题><![CDATA[奉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月正式启动]]></副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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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王雅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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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见习记者  王雅雯

    本报讯  昨天，奉贤区人民法院和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启动“法检同行·知创贤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月专项行动。活动中，法检双方携手宣介“奉法·知和”“贤知卫”品牌，并签署了《奉贤区法检知识产权保护双品牌联动协同工作机制》（下称《联动协同工作机制》）。

    《联动协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奉贤区人民法院“奉法·知和”品牌与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贤知卫”品牌的协同联动优势，聚焦区域集群产业发展需求，探索构建贯穿“立—审—执”全流程的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优化方案。

    据了解，奉贤法院“奉法·知和”品牌依托专业化调解平台，推动知识产权纠纷从“对抗性裁判”向“合作性解纷”转变，促进当事人共赢；积极整合多方资源，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共同体，推动司法保护融入治理。

    奉贤检察院“贤知卫”品牌以“刚性监督”与“协同共治”为鲜明特色。依法严惩侵犯商业秘密、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对重大侵权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形成有力震慑；积极探索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对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拓展知识产权保护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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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华政学子高标准还原知产模拟法庭]]></标题>
    <副题><![CDATA[虹口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实践活动]]></副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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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刘嘉雯/殷杰]]></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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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见习记者  刘嘉雯  通讯员  殷杰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虹口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虹口法院商事审判庭知产团队走进北外滩国际法律服务港二期，以“巡回庭审+模拟法庭”接力模式，联合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实践活动。活动中，学子们打破书本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壁垒，直面真实市场环境中的知识产权纠纷难点，也为知识产权法治事业培育后备人才注入了新鲜活力。

    随着法槌敲响，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师生和企业代表观摩本次庭审，零距离感受司法程序的庄严规范与法庭论辩的思辨魅力，对庭审流程、裁判逻辑与司法实务要点形成了直观全面的认知。之后，学子们分别饰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原被告双方委托诉讼代理人等，紧扣当下教育培训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热点，全流程、高标准开启了一场围绕创新成果保护与著作权权利边界展开的模拟法庭。学生们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逻辑思辨能力与知识产权专业素养从中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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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题><![CDATA[]]></引题>
    <标题><![CDATA[公益诉讼为香樟树解开“枷锁”]]></标题>
    <副题><![CDATA[宝山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林木保护]]></副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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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王葳然/王韵怡]]></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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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王韵怡

    本报讯  近日，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检察室的检察官与“益心为公”志愿者到辖区某河岸开展“回头看”，相比几个月前，这里的景象已悄然改变：曾经被缆绳勒得“伤痕累累”的香樟树，如今终于“松了口气”。

    2025年12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向宝山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提供了一条线索，某河段堤岸的树木被大量破坏。检察官前往现场，发现该河道全长约1.2公里，靠泊大量散装货船，因无固定泊位，散装货船靠泊时以堤岸林木为系缆桩，将缆绳缠绕至堤岸林木根茎处。经统计，该路段共有300余棵胸径10公分以上的香樟树，其中80余棵香樟树林木根部在缆绳长期反复拉拽和摩擦作用下，已出现环状剥皮，若不及时制止上述行为，将加剧树木受损，甚至死亡。

    河道内货船往来频繁，船主“以树为桩”是长期形成的习惯，河道沿线涉及多个行政机关共同管辖，职责交叉……面对这些问题，检察官召集“益心为公”志愿者及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一同前往现场，厘清每家单位的职责分工。

    今年1月，检察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对该河护堤护岸林木被破坏的违法问题进行整治，并与其他管辖单位协同开展林木保护的宣传工作。3月，相关行政机关回函表示，已多方协同开展系列整治工作，向码头管理方及船主宣讲法律法规，强化其对靠泊船只的规范引导意识；对以护堤林木作为“带缆桩”的违规船只，现场固定证据，并依法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要求立即解除缆绳、恢复原状；同时，在易发生系泊的重点河段沿岸，专门制作并设立了醒目的提示牌，明确告知“禁止将缆绳缠系护堤护岸林木”，强化船员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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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检察学研学点”开启检校合作]]></标题>
    <副题><![CDATA[黄浦检察携手中国政法大学共建法治人才]]></副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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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季张颖]]></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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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日前，中国政法大学与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学研学点”设立暨检校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在黄浦区检察院举行。

    此次开展检校合作，核心是搭建“实践出题、理论解题、成果用题”的闭环体系，实现检察实务与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有机衔接，着力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法学学科体系建设提质增效。

    作为中国政法大学在全国设立的首个“检察学研学点”，目的在于衔接学术研究与检察实践，推动构建中国特色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

    此次双方签订的框架协议依托“检察学研学点”的设立，发挥高校法学学科优势，整合检察机关办案资源与高校学术资源，聚焦检察履职理论热点与实务难点开展系统性研究，通过双向交流实现学术研究与检察学实践同频共振。

    在共建法治人才方面，双方将探索建立实务导师互聘、课程共建、实习实训一体化等模式，着力培养复合型法治人才；在深化法治实务研究方面，重点聚焦金融检察、网络法治、涉外法治等前沿领域，联合申报课题、开展调研，建立成果共享机制，推动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双向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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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上海法院自主网络司法拍卖公告]]></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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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以下法院近期将举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拍卖标的公告如下。竞买人即日起在相关网络拍卖平台查阅拍卖信息，包括标的物详情、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并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了解详情，预约现场看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并支付保证金。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

    网络拍卖平台网址：公拍网www.gpai.net；淘宝网：www.taobao.com；京东网：www.jd.com；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 fysszc.gov.cn；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www.caa123.org.cn；工行融e购：https://gf.trade.icbc.com.cn；北京产权交易所（www.cbex.com.cn）。

    上海金融法院

    变卖标的：

    1、被执行人上海胤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恺冠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75000万元股权

    变卖价：不低于10.00亿元

    评估价：1,771,777,255.69元

    2、被执行人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谦恒置业有限公司的占比为99.99%的股权。

    变卖价：不低于6.60亿元

    评估价：1,162,926,628.77元

    变卖平台：淘宝网

    变卖时间：2026年5月6日10时起至2026年7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海同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021-36030081

    13041614013

    特别告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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