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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6-04-27</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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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上海地铁内一女子与老人激烈扭打]]></标题>
    <副题><![CDATA[警方通报：因争抢座位引发肢体冲突，已立案处理]]></副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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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陈颖婷]]></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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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记者  陈颖婷

    因为争抢座位，一名年轻女子与一名老人在地铁内大打出手。昨天，轨交警方通报称已行政立案，将依法处理。

    据轨交警方通报称，4月25日14时许，轨交警方接报一起打架警情。经初步调查，曾某（女，32岁）与吴某（女，66岁）在轨交1号线车厢内，因争抢座位引发肢体冲突。目前，警方已行政立案，将依法进行处理。

    无独有偶，4月17日8点半左右，上海地铁11号线江苏路站，两名女乘客步某和张某因为上车时拥挤发生肢体碰撞，随即吵了起来。

    争吵很快失控，从口角升级为肢体冲突。两人在站台上大打出手，互不相让。报警人步某称“自己被人殴打”，但民警赶到现场调取车厢公共视频后发现，事情并非单方面施暴——双方都有动手。

    经伤势鉴定，两人均构成轻微伤。目前，违法行为人步某、张某因殴打他人，已被轨交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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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电动车是弱势方，机动车就该让着我！”]]></标题>
    <副题><![CDATA[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致交通事故，到底谁担责？]]></副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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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王雅雯/仲偲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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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见习记者  王雅雯

    通讯员  仲偲璟

    本报讯“电动车是弱势方，撞了机动车不用赔！”“机动车过路口就该让着我，出了事肯定对方全责！”近日，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非机动车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明确电动车因过错造成机动车一方人身损害，同样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秦某在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路口时，在斑马线上逆向行驶且闯红灯，与驾驶机动车通过的楚某发生碰撞，最终造成楚某受伤。经司法鉴定，楚某因此次事故构成十级伤残，伤后所需休息期180天、营养期70天、护理期100天（含二次手术），身心与经济均遭受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秦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存在“未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两项明确违规行为，对事故发生具有明显过错。原告楚某驾驶摩托车经人行横道线时，未尽谨慎义务确保安全驾驶，其疏忽行为与事故发生亦存在因果关系。综合双方行为过错程度，法院认定二者过错程度基本相当，酌情确定双方各自承担50%的赔偿责任。

    结合楚某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合理损失，奉贤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秦某按照50%责任比例，赔偿原告楚某损失14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秦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其又申请再审，再审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现本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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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冒充乐高乐园官方制售门票？]]></标题>
    <副题><![CDATA[法院：发布道歉声明，赔偿55万元]]></副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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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沈媛/唐若愚/朱正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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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记者  沈媛

    通讯员  唐若愚  朱正华

    本报讯  游客看似是在乐高乐园的官方预约通道买的票，却进不去……近日，金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作出判决，一家冒充乐高乐园官方制售门票的公司被判赔偿55万元。

    此前，乐高公司发现被告公司大量印制并销售12种不同类型“上海乐高乐园通用礼品票（卡）”，分别对应上海乐高乐园12个价位的门票。消费者可以使用案涉礼品卡在该公司运营的微信小程序上兑换上海乐高乐园入园门票。

    乐高公司认为，案涉礼品卡明显误导游客，使其认为该礼品卡系由官方授权发行，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商标侵权和虚假宣传。已有一些购买案涉礼品卡的游客无法成功入园，并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评论，严重影响乐高公司和上海乐高乐园的品牌商誉、商标价值及市场信任度等。

    于是，乐高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判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诉讼中，该公司对侵权事实均予认可，并当庭表示认错，自愿履行诉前行为禁令要求，停止侵权，对运营小程序进行整改。

    金山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礼品卡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该公司运营的微信小程序头像及页面的显著位置等多处使用与案涉商标相同的标识和文字，侵犯了乐高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最终，金山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发布道歉声明，并赔偿乐高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55万元。

    该公司当场按照判决要求删除小程序中全部侵权标识和文字，向乐高公司赔礼道歉。一审宣判后，双方服判息诉，判决现已生效。

    近日，丹麦驻上海总领馆向上海法院发送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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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135万做“流水”卖家翻脸不认账]]></标题>
    <副题><![CDATA[上海警方破获新型购房诈骗案]]></副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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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陈颖婷]]></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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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约定出资帮人做个资金流水，一天之内钱就能回来，还能赚2000元“酬劳”。没想到，钱刚一转出，卖家就变脸了。近日，上海嘉定警方从一起购房纠纷入手，成功捣毁一个以虚假房屋交易为幌子、专门诱骗民间借贷人员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

    2月10日，嘉定塔城路某银行门口，一群人因为一笔135万元的巨款争执不下，报警求助。嘉城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发现，这起“购房纠纷”涉及买家、卖家、中介等多方人员。调解过程中，他越听越觉得不对劲。

    买家何某月收入只有3000多元，父母是普通退休人员。可他要买的房子，总价高达1800万元。民警问起房子的具体位置，何某支支吾吾、答非所问。

    进一步调查后，更多疑点浮出水面。这套房子的市场价1300万元左右，可买卖双方网签的合同价却是1800万元，整整做高了500万元。嘉定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随着侦查深入，一个以邓某、曹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警方查明，这个团伙利用范某夫妇、徐某等人手头的多套房产作为“道具”，寻找何某这样没有支付能力的人假扮买家。通过真实的网签合同获取信任，再以“做资金流水”为诱饵，骗取民间借款人将巨款转入指定账户，最后“截胡”分赃。

    李女士就是这样被“钓”进来的。她经人介绍，与买卖双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由她出资277万元帮买家完成首付款流水，钱转一圈回来，就能拿到2000元报酬。可当她转出第一笔135万元后，卖家徐某立刻翻脸，坚称这笔钱是买家给的首付款，跟李女士无关。

    更嚣张的是，嫌疑人诈骗得手后，将钱款转移到团伙成员账户，还一起吃饭开了“庆功宴”。

    3月26日，邓某、曹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目前，13人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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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利用作弊程序秒抢网约车“大单”？]]></标题>
    <副题><![CDATA[7人网售抢单外挂获利被刑拘]]></副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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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季张颖/杨晓俊]]></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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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杨晓俊

    本报讯  网约车司机明明身在外地，账号却能显示在机场、火车站等热门区域排队？上一秒刚送完乘客，下一秒就能秒杀一个百元“大单”？记者昨天从黄浦警方获悉，近日，黄浦警方根据网络巡查线索，成功破获一起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案。犯罪嫌疑人姚某等7人通过社交平台大肆兜售网约车抢单作弊程序，非法获利，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3月，黄浦公安分局网安支队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有不法分子向网约车司机大肆出售抢单作弊程序，严重影响了网约车平台的正常运营秩序和司机接单公平。民警在案件调查中发现，抢单的手速快慢以及网约车停留的定位位置，是平台在特定区域派单和抢单大厅抢单的主要参考因素。有部分网约车司机通过网络渠道购买作弊程序后，通过程序修改手机系统定位，使自己的定位随意出现在机场、火车站等特定区域内，再借助程序后台检测筛选的功能，实现秒速抢“大单”的操作。由此，便可让司机在没有实际驾车前往上述区域的情况下，轻松接到长距离、高金额的优质订单。

    厘清销售者情况后，警方分赴江苏、四川、湖北等地，抓获姚某，潘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据了解，他们会以50元至20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共获利约10万元。嫌疑人姚某交代，其本人也曾是一名网约车司机。他发现有人在网络上售卖抢单外挂软件，自己购买使用了几次后觉得“挺好用”，便自作聪明地开始转卖程序，并在自媒体平台引流贩卖，从中赚取差价。

    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相关网约车平台在配合警方调查侦办的同时，也对所涉网约车司机账号按规则进行了管控，并修复了相关问题，确保网约车运营秩序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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