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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6-04-29</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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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名>禁毒视角</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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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把禁毒知识“种”进居民的心里]]></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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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春暖花开，万物生长。但每天路过的那片花坛、阳台上那盆花、孩子随手摘的一片叶子……有些看似“漂亮”“眼熟”的植物，可能藏着大危险。认不出？分不清？怕误碰？日前，一场“春暖花开万物苏，禁种铲毒正当时”系列宣传活动，在宝山区庙行镇居民家门口全面铺开，通过三场活动，把禁毒知识种进居民的心里。

    志愿者“特训营”

    “原来罂粟和虞美人长这样，我以前真分不清！”

    活动第一场，在宝宸共和家园的活动室开展，参与活动的是一群“特殊学员”——社区党员、楼组长、物业保安和热心志愿者。他们是小区里最熟悉角角落落的人，也是最有可能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的“前哨”。

    培训现场，禁毒社工没有照本宣科，而是拿出了一套“真假植物对比卡”。“大家看，这张图里哪个是罂粟？”社工话音未落，几位阿姨就仔细端详。

    “这个！果实大、直直的，肯定是！”张阿姨第一个举手，答案正确，全场鼓掌。

    除了辨别，社工还专门讲解了小区里常见，但不适合触碰的观赏植物——夹竹桃、曼陀罗、毒芹……

    “以前觉得禁毒是警察的事，今天才知道，我们每天遛弯儿时多看几眼绿化带，就是在做禁毒。”志愿者李叔叔感慨道。

    “摆摊”只送知识

    如果说第一场是“特种兵”集训，那第二场就是全民科普大集。4月9日下午，禁毒社工们在怡景园的中心广场上支起了一个特别的“摊位”。没有吆喝，没有商品，桌上摆满了宣传单页、实物对比展板。

    一位年轻妈妈牵着孩子走过来，指着展板上的曼陀罗问：“这花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原来有毒啊？”

    社工耐心解释：“曼陀罗全株有毒，尤其是种子。如果孩子好奇摘了吃，很危险。所以看到不认识的花草，只看不摸，更别吃。”

    “以前我只知道毒品不能碰，今天才知道种一株罂粟也是违法的。回家我就跟老伴说。”居民王大爷把单页折好，小心放进了口袋。

    “地毯式”踏查

    前两场是“学”，第三场则是由禁毒社工带队，加上经过培训的志愿者，组成了一支支“踏查小分队”，走进了宝宸共和家园、怡景园、屹立家园等多个绿化面积较大的小区，在公共绿地、灌木丛、偏僻墙角、小区边界地带仔细巡查，而对于有顶楼花园、露台的楼栋，则联合物业上楼查看。

    “这株是什么？叶子有点奇怪。”在怡景园一处角落，志愿者小陈发现了一株开着小黄花的植物。社工立刻蹲下拍照，通过识别比对，确认是普通的野生植物。

    巡查过程中，禁毒社工还不忘随时“现场教学”：“大家看，这种叶子边缘有锯齿、植株光滑的，就要警惕了……”

    一天下来，共巡查绿化面积约2.3万平方米，未发现毒品原植物种植。虽然没有“战果”，但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零种植、零产量，就是最好的结果。

    提醒>>>

    不认识的植物，不种、不碰、不尝。尤其是那些“长得像野菜”“花朵特别艳丽”的，多留一个心眼。如果发现疑似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请立即拨打110或联系社区。每一次留意，可能就可以阻止一次违法犯罪。（宝山禁毒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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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听信“可当野菜食用”租户在庭院种罂粟]]></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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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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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4月20日，闵行区马桥镇彭渡村网格员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辖区内一居民庭院内疑似种植罂粟，该网格员迅速对现场实施了封锁措施，当即上报村委会、镇平安办以及社区民警。相关单位在接报之后赶赴现场开展处置，经专业辨认，确认现场种植的五株植物为毒品原植物罂粟。工作人员当场对全部罂粟植株予以铲除。

    经调查，种植者为该房屋的租住人员，其种植的毒株系从野外田间采集后移植而来，因听信“罂粟叶子可当野菜食用”的谣言而私自种植，对其违法性并不了解。得知相关情况后，马桥镇平安办首先对种植者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同时，对其提供的采集地展开了全面、深入的巡查，未发现有毒株。马桥镇将持续推进禁种铲毒工作。同时，向居民普及罂粟识别知识与禁种法规。

    （闵行禁毒  供稿）

    相关法律>>>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对涉及毒品原植物行为的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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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CDATA[以家为舟，载迷途者归航]]></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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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DATA[陆静]]></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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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htmlFormat="False"><![CDATA[    □  陆静

    入职这些年来，我始终觉得吸毒人员从来不是孤立的“问题分子”，他们之所以走上吸毒这条路，又反复难以戒断，背后多半与家庭的失衡与错位有关。这些年，家庭系统理论一直指引着我在实务工作中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并有所成效。

    陷入困境

    阿明（化名）今年32岁，吸毒已有八年，先后两次接受强制戒毒，可每次走出戒毒所没多久，就又重新染上毒瘾。第一次见面时，他总是低着头，不爱说话，眼神里满是躲闪，对我的帮教工作也十分抵触，开口就是“反正没人管我，吸不吸都无所谓”。深入接触后我才发现，阿明的家庭早就陷入了一个解不开的死循环：他的父母关系一直不好，常年争吵，把生活里的不顺心都发泄在阿明身上，要么是劈头盖脸的指责，要么就是不管不顾的冷漠。阿明的妻子实在受不了他反复吸毒，常年和他冷战，一个人带着年幼的孩子过日子，对他早已不抱任何希望。而阿明在这样冷漠又压抑的家庭里，变得越来越自卑，只能靠吸毒逃避现实，而他的复吸，又让原本就紧张的家庭关系雪上加霜，形成了“家庭不和—吸毒逃避—矛盾更僵”的恶性循环。

    打破闭环

    通过各项评估，我确定：想要帮阿明彻底戒断毒瘾，不能只盯着他一个人做工作，必须从修复整个家庭系统入手，打破这种失衡的互动模式。我分别找了阿明的父母和妻子谈心，慢慢引导他们意识到，阿明吸毒从来不是单纯的“意志不坚定”，更多是家庭情绪压力的一种释放，他们的指责和冷漠，其实是把阿明往深渊里推。与此同时，我在和阿明的沟通中也逐渐让他明白，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有自己主动改变，才能打破家里的负面循环，重新找回生活的底气。

    同时，我组织了好几次家庭会谈，目标是让这个家庭重启良性互动模式。刚开始的时候，会谈总是不欢而散，阿明的父母还是习惯性地指责阿明，妻子也一直低着头，不愿和阿明有任何眼神交流。我借鉴家庭系统理论里的沟通方法，引导他们放下偏见，学着倾听彼此的心声、换位思考：让父母说出心里对阿明的担忧和期待，而不是一味地指责；让妻子把这些年的委屈和难处说出来，也让阿明好好表达自己的愧疚，以及想要改变的决心。除此之外，我还鼓励他们试着建立新的相处之道，比如每周固定抽出时间一起做顿饭、聊聊天，父母多给阿明一些鼓励，阿明主动承担起家里的家务、多陪陪孩子，他的妻子也试着慢慢放下隔阂，给阿明一些信任和包容。

    微光成炬

    专业服务过程也不是一帆风顺，有好几次阿明因为家里的争执，又产生了逃避的念头，甚至想再次接触毒品，他的父母也有过松懈，又回到了以前指责的老样子。但我没有放弃，一直持续跟进，观察到一个问题就及时介入，反复提醒他们家庭是一个整体，一个人的改变，离不开全家人的配合和支持。

    慢慢地，家里的氛围开始有了明显的变化：父母不再动辄指责阿明，反而会主动关心他的饮食和工作；妻子也愿意和他好好沟通，一起规划未来的日子；阿明渐渐找回了自信，不仅主动配合每次的毒品检测，还积极落实就业，彻底和以前的毒友断了联系，整个人也变得开朗了许多。

    家庭之力，是戒毒康复的坚实后盾。家庭系统理论给了我们不一样的工作视角：禁毒帮教从来都不是禁毒社工一个人的“单打独斗”，而是整个家庭的共同努力和修复。作为禁毒社工的我们不仅要帮案主建立起戒断毒瘾的信心和勇气，更要做好家庭系统的“调解员”，帮他们修复破裂的家庭关系，唤醒亲情的力量。

    （作者为自强嘉定工作站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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