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版: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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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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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教育法治与教育发展高峰研讨会在华东政法大学举行

教育法学研究应更具前瞻性和储备性

12月9日,在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指导下,由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华东政法大学联合主办的第三届“中国教育法治与教育发展高峰研讨会”召开。

会议围绕“教育法治体系建设回顾与前瞻”主题,就教育立法体系建设与完善、教育执法体制建设与完善、教育法治与大学治理、青少年法育理论与实务等议题充分展开。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巡视员王家勤,上海市教委主任陆靖,中国教育法治与教育发展高峰研讨会主要发起人、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会长孙霄兵,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郭为禄,党委副书记、校长叶青和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闵辉出席会议。会议开幕式由闵辉主持。

郭为禄在开幕致辞中表示,作为中国现代大学的发祥地,华政有理想有情怀,努力追求卓越,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培养理念,以服务法治中国和法治上海建设为己任,在法律咨询服务等方面作出应有贡献。学校在教育法治建设方面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将在已有基础上,同时在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有关部门指导下,认真探索、积极实践,争取更大作为。

陆靖在致辞中指出,作为积极响应和贯彻落实全国教育法治工作会的第一次高端学术活动,研讨会的召开对于学习和落实全国教育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落实、推进路径与策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当前,上海正按照中央层面决策部署,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一市两校”全面实施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点,以期通过系统实施教育综合改革,聚焦重点补好短板,创造和释放制度创新的红利,促使上海到2020年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推动改革与依法治教,是促进教育现代化的“一体两翼”,两者不可偏废。加快率先教育现代化,需要一手抓“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一手抓“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既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也要不断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切实构建完善系统完备、层次合力、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教育法治体系。

孙霄兵指出,当前中国教育法治走到了一个新形势、新节点,正在开创新的局面。刚刚召开的全国教育法治工作会议提出了新的任务、要求和使命,需要相关教育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面对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复杂局面,我们面临的教育法治建设任务更加繁重。在更加深入推进教育法治化的进程中,重大政策的出台一定要按照法治思维和法律程序进行,涉及民众的一定要仔细斟酌、多方听取意见,争取形成最大共识。教育法治措施和制度设计要更加精准,要更加突出问题导向,着眼于解决具体问题,为推进实现全国教育大会的目标和任务提供助力。

王大泉作了“学习全国教育法治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教育法治工作”专题报告。首都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劳凯声、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朱芒分别作了“我国教育法治体系建设回顾与展望”“高校法律地位该如何确定”主旨演讲。

大会分“教育立法体系建设与完善”“教育执法体制建设与完善”“教育法治与大学治理”“青少年法育理论与实务”四个主题展开研讨。

叶青在闭幕致辞中高度评价研讨会的重大意义,表示全面依法治国是党的基本战略部署,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是全面依法治国题中的应有之义,研讨会的召开必将为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

王大泉发表总结讲话,并对教育法学研究提出四点建议:一是研究要更加深入,研究的问题要更加精准化和精细化;二是研究要更加系统,注重顶层设计;三是要更加注重教育法学理论体系的科学性和独立性;四是要更加具有前瞻性和储备性。他还表示,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将通过各种形式继续支持教育法治高峰研讨会,希望高峰研讨会能够越办越好,推动中国教育法治迈向新高度。

(华政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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