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法苑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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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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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分手因钱诉讼 顾念旧情权当赠与

王某恒与王某霖是恋人关系。2016年12月至2017年9月间,原告分多次向被告转账70余万元。在此期间被告陆续向原告转账30余万元。后双方分手,王某恒诉至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要求王某霖还款37万元。开庭审理时,被告王某霖情绪激动,称非借款,该款系原告王某恒为了追求她主动赠与,其不愿意还款,也不愿意接受调解。

原被告关系特殊,其二人之间的经济往来系借款还系赠与?针对这一情况,经法官会议及合议庭讨论,根据原被告之间的一份通话录音,认定原被告间的经济往来系借款和还款,而非赠与,并依法作出裁判,判决被告王某霖返还原告王某恒借款37万元,并支付利息。

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霖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此刻,原告王某恒基于对被告的感情,向泗阳法院作出承诺,称为了弥补两人交往期间被告的付出,其不要求被告履行判决书的内容,并申请解封了被告王某霖的唯一一套住房。被告王某霖也撤回上诉,双方重新做朋友。  

王睿卿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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