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版:律师沙龙

版面概览

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04月15日 星期一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法律视角看“大数据杀熟”

资料图片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赵虎  李海霞

商家利用大数据对熟客的这种所谓的“调整价格”行为,本质上就是一种价格欺诈。

大数据杀熟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是商业当中出现的一种现象,指的是网络商家通过大数据对商家自身积累或第三方的用户信息进行分类处理,然后通过进一步分析,找出对某平台使用次数较多的客户(所谓的“熟客”),进而实行“隐蔽式”抬价,商家可以借机达到利益最大化的差别化价格策略。

“杀熟”现象在商业中一直都存在,虽然以前没有大数据、没有网络,但是同样也存在杀熟的现象。

大数据杀熟之所以能作为一个话题,其原因是:就目前来看,大数据杀熟已经不是一个罕见的现象了。当朋友们聚在一起拿出手机都打开同样的APP,比对价格是否相同时,有的时候价格是相同的,有的时候价格是不相同的,普通人都开始感受到了“大数据杀熟”。

从法律角度来看,首先,无论《民法总则》、《民法通则》还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都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大数据杀熟违反了法律的第一个点就是诚实信用原则。

其次,大数据杀熟背后还隐含着价格欺诈。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可见,商家利用大数据对熟客的这种所谓的“调整价格”行为,本质上就是一种价格欺诈。

最后,大数据杀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其涉嫌侵犯的权益包括:

1、隐私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2、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3、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大数据杀熟是商业上的手腕,其中一些大数据杀熟的行为已经击穿了法律的底线,违反了法律的规定,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实践中,大数据杀熟往往面临举证困难。

首先,这是举证能力的问题。消费者在进行消费之前是没有想到要去投诉的,因此,也没有保全证据的意识。

消费者在遇到大数据杀熟时,很难去与别的客户进行比对而保存证据。

而当真正出现问题的时候,平台总有各种各样的解释。

另外一个方面,作为电子数据来讲,其可以被人为改变的可能性非常大。

对于大数据杀熟,有什么破解的方法呢?

我们认为,大致有以下这些途径:

一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使消费者协会掌握越来越多的情况。

二是对于大数据杀熟比较多的情况,可能会涉及到侵犯消费者权益或价格欺诈的情形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介入调查,因为由公权力调查比消费者个人去调查的权限更大一些。

三是要加强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立法和执行。

 

 

内 容 版 权 归 报 社 所 有

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