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领结婚证只有3年,但实际办酒结婚已有5年,亲戚朋友都可证明。现在丈夫要和我离婚,可是我们领取结婚证之前所买的一套住房,他说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不肯分给我。 请问律师,如果可以证明当时已经办酒结婚并且共同生活,该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汪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结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没有登记的就不是合法夫妻。 因此,这处房子是汪女士的丈夫在“婚前”单独购入的,属于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为他们当时并未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因此也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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